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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11:22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证券事务部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事务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 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监事会、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董事会下设证券事务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事务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证券事务部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1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
瑞丰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2023-12-29 11:22
本次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1 月 24 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 【2020】6638 号《验资报告》,并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 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如下: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乡 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新材"、"公司"、"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 务规则,对瑞丰新材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 ...
瑞丰新材: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2023-12-29 11:22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以及《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以及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尤其要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每年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以及本制度的要求,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瑞丰新材: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3-12-29 11:22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3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提升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 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 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通过对照自查,决定制定相关制度,并对相关制度进行 修订,本次制定及修订的主要制度如下: | 4 |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修订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 --- | --- | --- | | | 独立董事制度》 | | | | 5 |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制定 | 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独立董事现场工作制度》 | | | | 6 | 《新乡市 ...
瑞丰新材: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11:22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 为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且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 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 委员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策 科学性,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章 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 第三条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专门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 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设主任委员 (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
瑞丰新材: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3-12-29 11:22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新乡市 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瑞丰新材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 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单位:万元、%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 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 2024 年度向关联人采购原料不超过人民币 7,600.00 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不超过人民币 10,100.00 万元。公司 2023 年 1-11 月向 关联人采购原料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3,661.50 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为 10,63 ...
瑞丰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9 11:22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9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 月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 张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市瑞丰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 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未改变公司募 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募投项目实施 的背景无重大变化。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 ...
瑞丰新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11:22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三年十二月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006149375190)。 第三条 公司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9 月 28 日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7,500,000 股,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XINXIANG RICHFUL LUBE ADDITIVE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新乡县大召营镇(新获路北),邮政编码:4537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8,228, ...
瑞丰新材: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12-29 11:22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0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 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关联人采购原料不超过人民币7,600.00万元,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不超过人民币10,100.00万元。公司2023年1-11月向关联人采购 原料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661.5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实际发生的总 金额为10,630.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雷 回避表决。其中: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
瑞丰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9 11:22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8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 月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春 萱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市瑞丰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符合公司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