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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丰新材: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3-12-29 11:22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0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 常经营的需要,公司预计2024年度向关联人采购原料不超过人民币7,600.00万元,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不超过人民币10,100.00万元。公司2023年1-11月向关联人采购 原料实际发生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661.5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实际发生的总 金额为10,630.6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王雷 回避表决。其中: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
瑞丰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9 11:22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8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通知于2023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12 月29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春 萱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保荐机构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新乡市瑞丰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正 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符合公司利 ...
瑞丰新材: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
2023-12-29 11:22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三条 公司上市后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3-2025 年) 为建立和健全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回 报机制,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政 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 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 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 境等因素,制定《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以下简称"本 规划")。 第一条 公司制定本规划主要考虑的因素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根据公司利润和现金流量状况、生产经营发 展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股东对利润分 ...
瑞丰新材: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11:22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证券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新产品的研制开发或获批生产,新发明、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的信息管理,确保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保护公司、股东、 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公平信息披露是指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发布未公开 重大信息时,必须确 ...
瑞丰新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11:22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防范财务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他利益相 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 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 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 债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 ...
瑞丰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29 11:22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2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个月 | 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 | | --- | --- | --- | | | 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个月内又买入, | 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 6个月内卖出,或 | | |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 | 者在卖出后 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 | | | 事会将收回其所得的收益。但是,证券 | 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 | | | 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 | 回其所得的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 | | | 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个月时 | 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 | | | 间限制。 | 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个月时间限制。 | | |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 | | 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 | | | 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 | 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 | | | ...
瑞丰新材: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9 11:22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 应当尽量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 的职责。 第二章 关联人及关联交易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五条 ...
瑞丰新材: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29 11:22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4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 年1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 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3年12月29日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 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月15日(星期一)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
关于对瑞丰新材的监管函
2023-12-29 01:10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郭春萱、尚庆春的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3〕第 165 号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郭春萱、尚庆春: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和《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6.2.1 条、 第 6.3.1 条、第 6.3.4 条的规定。 你们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73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根据警示函,经查明,你公司 存在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6 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 产品和 1.28 万吨复合剂产品"实施进展披露不准确、部分 募集资金未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披露用途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情况披露不准确、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混用的问题。 请你公司及相关人员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 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必须按 ...
瑞丰新材: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3-12-25 10:07
证券代码:300910 证券简称:瑞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7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73号)(以下简称"《警 示函》"),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内容 "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郭春萱、尚庆春: 经查,新乡市瑞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新材或公司)存在以下 问题: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6万吨润滑油添加剂单剂产品和1.28万吨 复合剂产品"实施进展披露不准确、部分募集资金未严格按照招股说明书披露用 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披露不准确、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混用等。 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 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证监会公告〔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