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ongzhou Alloy(300963)
Search documents
中洲特材:7月31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8-04 04:51
Group 1 - The company Zhongzhou Special Materials (SZ 300963) announced that its fourth board meeting will be held on July 31, 2025, to discuss the agenda for the third extraordinary shareholders' meeting of 2025 [1] - For the year 2024, the company's revenue composition is entirely from the high-temperature alloy materials and products industry, accounting for 100.0% [1] Group 2 - A warning from a German executive in China highlights the severe price competition in the industry, stating that autonomous driving services should not be offered for free, as it could lead to disastrous consequences for the entire sector [1]
中洲特材: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1 16:10
Group 1 - The company held its 17th meeting of the 4th Board of Directors on July 31, 2025, with all 8 directors present, including the chairman and independent directors [1] - The Board approved a proposal to increase the number of board members from 8 to 9, including 3 independent directors and 6 non-independent directors, with one non-independent director being a representative of employees [1][2] - The company plans to revise it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to align with the latest legal and regulatory requirements, enhancing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internal control [2][3] Group 2 - The Board's decision to adjust the number of directors and amend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requires approval at the upcoming third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in 2025 [2][3] - The company aims to ensure its governance system is in sync with regulatory standards by revising related governance documents and establishing new management systems [2][3] - The voting results for the proposals were unanimous, with 8 votes in favor, 0 against, and 0 abstentions [2][3]
中洲特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Ri Bao· 2025-08-01 13:15
Core Viewpoint - Zhongzhou Special Materials announced the approval of several key resolutions during its fourth board meeting, indicating a strategic shift in governance and operational structure [2] Group 1: Board Adjustments - The company approved a resolution to adjust the number of board members, which may reflect a strategic realignment in governance [2] - A proposal to revise and establish certain governance systems was also passed, suggesting an effort to enhance corporate governance practices [2] Group 2: Shareholder Meeting - The company has scheduled the third extraordinary general meeting of shareholders for 2025, indicating ongoing engagement with shareholders and transparency in decision-making [2]
中洲特材(300963) - 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025-08-01 09:16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 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上海中洲特 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中洲特 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者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 式的投资活动。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者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 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 ...
中洲特材(300963)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2025-08-01 09:16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责任和措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的第一责任人。公司财务总监和负责公 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业务和资金往来的人员,是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 方资金占用的责任人(以下统称"相关责任人")。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资金管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营性资金占用:指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 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
中洲特材(30096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01 09:16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置总经理一名,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可设副总经理若干名, 财务总监一名,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负责贯彻落 实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日常管理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总经理 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履行忠实和勤勉的义务。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构成公司总经理经 营班子。总经理经营班子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指挥和运作中心。 (四)忠实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 第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 ...
中洲特材(30096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01 09:16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中洲 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中洲特 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 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审 计委员会的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 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审计委员会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 ...
中洲特材(30096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01 09:16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 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和认同; 3、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 1、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 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 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
中洲特材(300963)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01 09:16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 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 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对外公布的募集资金投向的项目,未经公司 股东会依法作出决议,不得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要做到规范、 公开、透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 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 ...
中洲特材(300963)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5-08-01 09:16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及董事会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 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