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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zhou Wahlap Technology (30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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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科技(301011)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5 11:14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 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 |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 | | --- | --- | --- | --- | --- | | | | | 减(%) | | | 营业收入(元) | 215,233,546.05 | 156,424,931.75 | | 37.60 ...
华立科技: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25 11:14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 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 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 的规定。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 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5)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吉争雄先生;截至 ...
华立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5 11:14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24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5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华立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警示函之专项现场核查报告
2024-02-28 10:2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警示函之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631 号文批复,广州华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17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14.2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30,814.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6,569.79 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 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 律、法规要求,海通证券作为持续督导保荐机构,于 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8 日、2024 年 2 月 19 日至 2024 年 2 月 23 日,对公司进行了专项现场检 查,现将 ...
华立科技: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2024-02-22 10:21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 则》)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 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现行有效的《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2 月22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 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1. 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修订的《公司章程》; 2.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和 20 ...
华立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2-22 10:21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011 证券简称:华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4 年 2 月 22 日下午 14:30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 70,943,4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46,692,000 股的 48.3622%。其中: A、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3 人,代表有表 决权股份 67,118,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46,692,000 股的 45.755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 3 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 3,824,4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46,692,000 股的 2.6071%。 (2)公司部分董事、全体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 ...
华立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
2024-02-19 10:32
1、根据《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 年修订)》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主要条款,重点讲解信息披露、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规 定。 2、重点讲解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事项、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规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的培训情况报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华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于 2024 年 2 月 1 日对华立科技到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专门 培训,并对未到场的相关人员派发了相关培训资料,督促其认真学习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
华立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2 12:02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 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不得提前 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 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非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第五条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 ...
华立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2 12:02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创业板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 性文件和《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的原 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将关联关系非关联 化。 第三条 公司及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全部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 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负责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构成关联交易, 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股东、董事 ...
华立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4年2月修订)
2024-02-02 11:58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促进公司完善治理,提高公司 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 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 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