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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HYP-ARCH Architectural Design (30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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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30102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0-26 07:47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包括:公 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运营稳定,保障股东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任,董事辞任应 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 日辞任生效。独立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辞任的 ...
霍普股份(30102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0-26 07:47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 效管理,确保公司及时、准确、全面及有效管理、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部门、公司下属企业(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 超过 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 司董事长、经理层或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 ...
霍普股份(301024) - 重大决策事项管理制度
2025-10-26 07:47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决策事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规避风险,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决策主要是指公司投、融资及资产项目的管理决策, 包括:对内投资、对外投资、对外融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财产清查处理决策等。 第二章 对内投资决策管理 4、管理层根据审批结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公司对内投资的审批权限按照《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执行。 2、组织相关部门或控股子公司进行立项可行性分析,提出是否立项的结论 性意见,提交《项目建议书》; 第六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实施部门应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项目完成情况进 行评价,并视评价结果对项目验收或提出整改要求。 第三章 对外投资决策管理 第七条 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依照《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对内投资是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新产品研发、购买 新设备及其他 ...
霍普股份(301024)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6 07:47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倡导理性 投资,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 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和《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 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 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宗旨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
霍普股份(301024)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6 07:47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 业板规范运作》")、《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 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应具备有关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被提名后,应当自查是否符 ...
霍普股份(301024)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6 07:47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应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确保公 司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利益。 第三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董事做出的忠实义务 和勤勉义务规定,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 责。 第二章 董事及董事长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第五条 董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独立董事 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职不 得超过六年。 董事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 事任期届满未 ...
霍普股份(301024)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10-26 07:47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的对外投资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对外投资包括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股权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 活动。 第三条 按投资的长短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 长期投资主要是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 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及其他投资等。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 ...
霍普股份(301024) -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2025-10-26 07:47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的科学决策,促使公司重视中小投 资者的意愿和诉求,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 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 (一)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单独计票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 应当单独计票。 本办法所称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包括下列事项: (一)利润分配方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二)修改《公司章程》中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条款; (三)发行证券; (四)重大资产重组; (五)合并、分立、解散、清算; (六)重大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 (七)重大关联交易; (八)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方 ...
霍普股份(301024)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0-26 07:47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总经理的职责,保障总经理行使职权,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霍普 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第四条 总经理在履行职务时,要接受审计委员会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等方面的监督。 第五条 根据《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规 定,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 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 第二章 总经理责任 第六条 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 司负有忠实和勤勉的义务。 总经理不得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 以外的其他职务,也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第七条 总经理在自身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 ...
霍普股份(30102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6 07:4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 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上海霍普建筑设 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关系; (二)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 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