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O-HIGH(301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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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瀚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1 12:02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2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电话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1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 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2人,分别为董事秦翠娥女士和闫博先生。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严留新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与摘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 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 ...
新瀚新材: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03-21 12:02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3 年度公司专注主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及时掌握客户需求变化情 况,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全年经营保持稳定。2023 年公司产品销量较上年 增长 15.86%,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 9.37%,其中:特种工程塑料原料销量增 加超 40%,实现营业收入 25,489.6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25.67%;化妆品 原料销量增加超 15%,实现营业收入 5,277.74 万元,同比增加 13.64%。 2023 年公司募投项目部分车间投产,厂房及机器设备折旧费用增加,生 产销售尚处于产能爬坡期,产品单位生产成本增加;加之下半年以来主要原 材料价格下降,公司产品售价亦有不同程度的下调,2023 年公司营业收入增 长 9.37%,但营业成本增加 16.74%,整体毛利率较上年下降 4.3 个百分点。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中包含新厂区试运行销售收入 9,360.84万元, 试运行销售成本 7,770.61 万元(试运行业务毛利率 16.99%),剔除新厂区试 运行销售收入及成本后,公司 2023 年度毛利率为 35.87%,与上年基本持平。 202 ...
新瀚新材: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1 12:02
2023年,公司持续进行研发投入,研发费用较上年增加15.67%;随着公司生产规 模的扩大,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也有一定的增加。 二、2023年度董事会总体工作情况 2023年全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8次全体会议,历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 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会 议具体情况如下: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 较好地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一、2023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2023年,公司继续专注主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及时掌握客户需求变化情况, 在激烈的竞争环境下,全年经营保持稳定。2023年公司产品销量较上年增长15.86%, 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9.37%,其中:特种工程塑料原料销量增加超40%,实现营业收入 25, ...
新瀚新材: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4-03-21 12:0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江 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瀚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关于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本着独立判断的原则,发表 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为满 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同意公司2024年度拟向关联方湖北联昌新材 料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涉及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总金额4,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 ...
新瀚新材: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1 12:02
目 录 | | |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瀚新材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新瀚 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 |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4〕15-13 号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新瀚新材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 第 1 页 共 7 页 范》和 ...
新瀚新材: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3-21 12:02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1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三 届第十七次董事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 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中国 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 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 根据2024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
新瀚新材: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03-21 12:02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0 页 三、附件……………………………………………………………第 11—15 页 新瀚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 1146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 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瀚新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15-12 号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瀚新材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 ...
新瀚新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1 12:02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 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证券监 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 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 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 ...
新瀚新材: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3-21 12:02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资金需要,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 司2024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整(含等值外币)的授信 额度。在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 金额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综合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建设,资产收购贷款等)、 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 等,具体融资金额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7 特此公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 1 - 为便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工作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 权 ...
新瀚新材: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03-21 12:0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新瀚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瀚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新瀚新材开展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近年来公司出口业务稳定发展,但外汇市场波动性增加,为有效规避外汇市 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 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 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 同的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或其 他外汇衍生品业务等。 2、业务额度 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