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kun(30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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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坤科技: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32
二、会议审议情况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情况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 发园三号楼 22-A 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人,与会独立董事均现 场出席,不存在委托出席情况。经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由独立董事刘宝华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相关事 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也不存在损害公 ...
满坤科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7-29 16:32
Core Viewpoint -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f Ji'an Mankun Technology Co., Ltd. approved several resolutions during the fifth meeting of the third board, including adjustments to the stock incentive plan and revisions to company regulations [1][2][5]. Group 1: Board Meeting Details - The board meeting was held on July 29, 2025, with all seven directors present, and it complied with relevant laws and regulations [1]. - The meeting was chaired by Chairman Hong Jun Cheng, and all supervisors and senior management attended [1]. Group 2: Stock Incentive Plan Adjustments - The grant price for the 2023 restricted stock incentive plan was adjusted from 14.43 yuan per share to 14.01 yuan per share due to the completion of the 2024 annual equity distribution [1][2]. - A total of 186,297.2 thousand shares of unvested restricted stock were canceled due to performance metrics not being met and the departure of 15 incentive targets [2]. Group 3: Company Regulation Revisions - The board approved revisions to various company regulations, including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several management systems, with unanimous support from all directors [5][6]. - The proposed changes will be submitted for approval at the upcoming shareholders' meeting scheduled for August 14, 2025 [6].
满坤科技:7月29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7-29 15:24
满坤科技(SZ 301132,收盘价:39.4元)7月2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三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年7月29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一道009号中科研发园三号楼22-A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文件。 2024年1至12月份,满坤科技的营业收入构成为:电子电路制造业占比90.66%,其他业务占比9.34%。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满坤科技(301132) -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7-29 12:48
证券代码:301132 证券简称:满坤科技 公告编号:2025-1015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满坤科技")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 议、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 ...
满坤科技(301132)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7-29 12:48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AN151-5 号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 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及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3]AN151-5 号 致: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本所律师同意满坤科技在本次激励计划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相关文件中 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部分或全部内容;但满坤科技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而 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 5.满坤科技已保证,其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全部 事实材料,并且有关书面材料及书面证言均是真实有效的,无任何重大遗漏及误 导性陈述,其所提供的复印件与原件具有 ...
满坤科技(30113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7-29 12:47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薪酬的管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吉安满坤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对象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公司董事会的全体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二)权责利对等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 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 (三)绩效挂钩原则:年度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钩,与公司经 营业绩、年度考核结果、行为规范等相结合 ...
满坤科技(30113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7-29 12:47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应与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等的承诺相一 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的 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该子公司或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接受保荐机构在 ...
满坤科技(30113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29 12:47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它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 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 秘书,其中财务总监为公司的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 2 名。委 员会委员由董事提名,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由公司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任命。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董 ...
满坤科技(301132)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7-29 12:47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规 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工作,是指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 监督的一种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工 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 (三)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 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四)协调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 ...
满坤科技(30113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29 12:47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 报告的制度。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信息的管理机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的 负责人为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协助董事会秘书负责重大信息收集、处 理的工作。 (五)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其指定的联络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