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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ejiang Taotao Vehicles (30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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涛涛车业(301345) - 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9 12:17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的权利, 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份拥 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出席会议的 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 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 第三条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股东会的决议实行累积 投票制,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 ...
涛涛车业(301345)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9 12:17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二)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指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 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直接或 间接地拆借资金;代偿债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保责任而形成的债 权;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等。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占用 第四条 公司应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各种方式直接或者 间接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和资源。 第五条 公司按照《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 定,实施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相互提供劳务 等生产经营环节产生的关联交易行为。发生关联交易行为后,应及时结算,不得 形成非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第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以下列方式占用公司资金: (一)要求公司为其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 他支出; 第一条 为了防范 ...
涛涛车业(301345) -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9 12:17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九月 1 | | | |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0035546965XU。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首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33.36 万股,于 2023 年 3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ZHE JIANG TAOTAO VEHICLE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新碧街道新元路 10 号。 邮政编码:3214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974.5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 ...
涛涛车业(301345)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9-19 12:17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 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 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由于相关人员不履 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 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 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或出现被证 ...
涛涛车业(30134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9 12:17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 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实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挥内 部审计工作在促进公司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内部 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 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2025 年 9 月) 第一章 总 则 (一)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 提供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 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
涛涛车业(301345) - 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2025-09-19 12:17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的信息 安全,规范公司及各证券服务机构在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过程中的保密和档 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以下简称《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境 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和《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 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和《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程》),结合公司情 况,特制定《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 理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是指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大陆地区以外的国家和地区发行证券及上市。本制度所称"证券公司、证券服务 机构"是指为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提供服务的各境内外 ...
涛涛车业(301345)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9-19 12:17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坚守诚信原则,严格遵守《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 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 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 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 冲突。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 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 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六条 公司应当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通过互 动易平台与投资者交流行为,建 ...
涛涛车业(301345)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9 12:17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 年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总经理的职务行为,保证公司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履行职责,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总经理是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执行董事会决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第三条 经董事会同意,公司总经理可由董事会成员兼任。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班子成员由 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可以设副总经理,连同财 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构成公司总经理班子,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管理的决策和指挥中心。 第五条 总经理及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二)能够知人善任、集思广益,具有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工作热情高、有强烈的使命感和开拓进取精神。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 ...
涛涛车业(30134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9 12:1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者博士 学位; (2025年9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 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 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 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 ...
涛涛车业(30134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19 12:17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 年 9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司、 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 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以下 统称"证券")交易价格或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 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