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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HAISHI HONGLIN ELECTRONIC CO.(30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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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淋电力(30143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8 14:47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的管理,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公平性、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威海市泓淋电力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或重大事件、重大事项)是指法律、法规、规 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应当披露的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本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 及时性和公平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董事长为信息 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工作主要责任人,负责管理信息 披露事务。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具体执行人和联络人,负责组 ...
泓淋电力(30143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8 14:47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 要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并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当主任委员(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 其职责 ...
泓淋电力(30143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8-28 14:47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事件信息内部报告管理,明确公司重大事件内部报告的方法和流程,确保公司 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重大事件的相关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信息"是指为内部人员所知悉的,对公司股票及 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未公开重大 信息是指未在符合条件媒体上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第三条 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公司, 应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董事会秘书应 对上报的重大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如按规定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董事会 秘书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履行相应程序并对外披露。 第四条 本 ...
泓淋电力(301439)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8-28 14:47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明确经理层职责、权限,确保经理层有效履行管理职能并高效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 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 务负责人 1 名,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 经营和管理工作,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副总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章 任职资格及任免 第四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和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 理才能;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 ...
泓淋电力(301439)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4:47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威 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七)对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四)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对公司合并、分立、分拆、解散、清算 ...
泓淋电力(301439)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08-28 14:47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 控制度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 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时的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公司各部门、子(分)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及 其负责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 公司有关人员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守公 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 ...
泓淋电力(301439)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8 14:47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董事会日常事 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二章 董事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有序运作,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是股东会的执行机构 和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对股东会负责。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 期间出 ...
泓淋电力(301439) - 公司章程
2025-08-28 14:47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由威海市泓淋电子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 发起设立。公司在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7100061375530XH"营业执照。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 21 | | --- | --- | --- | --- | | 第十一章 | 附则 | | 55 | 第三条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 9,728 万股,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WEIHAI HONG ...
泓淋电力(301439)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5-08-28 14:47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遵守并促使公司遵守国家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公司章程》及本规范 的规定,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 第六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采取切实措施保证公司资产完整、人员 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和业务独立,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开展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同业竞争。 第七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资产重组、 垫付费用、对外投资、担保、利润分配和其他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侵占公司资金、 资产,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 ...
泓淋电力(301439)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8 14:47
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威海市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降低对外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以及《威海市 泓淋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投资管理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合理配 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有利于培育公司核心竞争力,创造良好经济效 益。 第三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 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六)持有至到期投资; 1 (一)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等经济实体; (二)收购、出售、置换其他公司股权; (三)增加、减少对外权益性投资; (四)委托理财; (五)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七)其他对外投资。 第二章 对外投资范围及权限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将一定数量的货币 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