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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zhou Planning & Design Research Institute (30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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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规划: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应时点的股东人数
Zheng Quan Ri Bao Wang· 2025-12-08 10:12
Group 1 - The company Suzhou Planning (301505) responded to investor inquiries on an interactive platform, stating that it will disclose the number of shareholders at specific points in time in its periodic reports [1]
苏州规划:12月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12-08 08:39
Group 1 - The core point of the article is that Suzhou Planning (SZ 301505) announced a board meeting to discuss a proposal for credit line applications to banks [1] - For the year 2024, the revenue composition of Suzhou Planning is reported to be 99.64% from professional technical services and 0.36% from other businesses [1] - As of the report, the market capitalization of Suzhou Planning is 2.5 billion yuan [1]
苏州规划(301505) -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2025-12-08 08:30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部控制评价,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企 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内部控制评价,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实施的, 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形成评价结论,出具评价报告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包括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涵盖公司及 所属企业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单位、 重大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客观性原则。评价工作应当准确地揭示经营管理的风险状况,如实反 映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第二章 内部控制评价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最高决策机构和最终责任者,负 责公司内部控制 ...
苏州规划(301505) - 公司章程
2025-12-08 08:30
| | |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为由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 限公司。公司在苏州市数据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91320500466951123Y。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五年十二月) 第三条 公司 2023 年 5 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00 万股,于 2023 年 7 月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苏州规划设计研 ...
苏州规划(30150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8 08:30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负责并报 告工作。 本细则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不少于二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 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出辞职, ...
苏州规划(301505)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8 08:30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职工董事 1 名。 公司设董事长一人,公司可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一职。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 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担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证券事务 代表作为董事会办公室成员,协助董事会秘书的工作;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 责时,代行董事会秘书的 ...
苏州规划(30150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08 08:30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 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时通知公司,提出解决措施, 必要时应当提出辞职。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 的约束和监督机制,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 ...
苏州规划(301505)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5-12-08 08:30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 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规划 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 ...
苏州规划(30150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08 08:30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 解,推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实现公司健康快速发展,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 会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 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规划设计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对其 实施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八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 ...
苏州规划(301505)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8 08:30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 2 名。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三人以上,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 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 任召集人。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 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特 别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由公司董事组成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 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向董事会负责并报告 工作,代表董事会评价和监督财务会计报告过程和内部控制,以合理确信财务报 告的公允性和公司行为的合法合规性。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