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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普矿机: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4-02 09:26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工 作,保证公司及时、准确、完整获取信息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投资者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 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西耐普矿 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是指公司在经营生产活动中发生或将要发生会 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或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已经或可能 产生较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报告义务人包括公司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 负责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各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公司派驻参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中重大事件的 知情人等。 第四条 本制度对报告义务人具有约束力。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事项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重大事项管 ...
耐普矿机: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4-02 09:26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 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董事会秘书为 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 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 咨询(询问)、服务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唯一的信息披露机构。未经董事会批准, 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
耐普矿机: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4-02 09: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 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指引》")及《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 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 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 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拟选举董事时,董事会应在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中,明确 本次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 ...
耐普矿机: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持股变化管理办法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4-02 09:26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持股变化管理办法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 ...
耐普矿机: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4-02 09: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约束激励机制,充分调动高级 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公司健康、持续、稳 定发展,加强和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合本制度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以及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既要有利于强化激励与约束机制,又要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考核以及初步确定薪酬分配的管理机构,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人力资源部 和财务部负责配合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制订与实施。 ...
耐普矿机: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4-02 09:26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 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委员会主任(召集 ...
耐普矿机: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4-02 09:26
江西耐普矿机股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德皓内字202500000017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 78 号院首汇广场 10 号楼100141 电话:86(10)6827 8880 传真:86(10)6823 8100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德皓内字202500000017 号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耐普矿机)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 ...
耐普矿机: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4-02 09:15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和条件;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维护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利益,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提高财务信息质量,规范会计师事务所 选聘(含"新聘"、"续聘"、"改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或承办公司资产评估业务的 ...
耐普矿机: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4-02 09:15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建立、完善董事(指 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评价体系,制定科学、有效的薪 酬管理制度,实施公司的人才开发与利用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和《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负责提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对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 并提出建议,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直接对董 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过半数并担任召 ...
耐普矿机: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4-02 09:15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 为了规范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 (以下简称"《第2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募集资金严格限定用于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必须经过股东会批准,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其他 相关法律义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状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