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SCO SHIPPING Energy(0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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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远海能:中远海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草案)
2023-10-26 11:1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二〇二三年十月 一、 考核目的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 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并在最大程度上发挥股权激励的作用, 进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二、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 考核对象的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股权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业绩、 贡献紧密结合,从而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与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骨干。 四、 考核组织职责权限 为保证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 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 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持续激励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业务骨 干关注公司长远发展并为之共同努力奋斗、助推公司业绩稳步提 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制定股 ...
中远海能:中远海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草案)
2023-10-26 11:1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二〇二三年十月 | 第一章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及组织机构 1 | | --- | --- | | 第二章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程序 3 | | 第三章 | 责任追究和特殊情形处理 7 | | 第四章 | 信息披露 11 | | 第五章 | 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 11 | | 第六章 | 监督管理 12 | | 第七章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部控制程序 13 | | 第八章 | 附则 13 | 第一章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及组织机构 第一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及组织机构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执行部门包括: 董事会办公室、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法务与风险管理部等。 第二条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机构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的管理机构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和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批准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变更和终止; (二)董事会是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管理机构。负责审核董 事会薪酬与考 ...
中远海能:中远海能二〇二三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6 11:17
1、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 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 反映出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参与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 的行为。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 2023-041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 司") 二〇二三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10月12日以电子邮件/ 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在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70号以现 场和视频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四名监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 ...
中远海能:中远海能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3-10-26 11:1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 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 了《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 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各激 励对象股票期权的授予安排、行权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 情形,包括:(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 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中远海能: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3-10-26 11:17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天津 昆明 广州 成都 宁波 福州 西安 南京 香港 巴黎 地址: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邮编:200041 电话:(8621)52341668 传真:(8621)52341670 电子信箱:grandall@grandall.com.cn 网址:http://www.grandall.com.cn 二〇二三年十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法律意见书 致: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
中远海能:中远海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2023-10-26 11:1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一、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六、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推行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核心员工的积极性、增强责任感、提高凝聚力,将员工利益与股东利 益、公司利益紧密连接在一起,有效提升企业价值创造力和长远竞争 力。 二、《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董事会审议《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作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形成的决议 合法、有效。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国 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 ...
中远海能:中远海能二〇二三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6 11:17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 2023-040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能"、"本公司"或"公司") 二〇二三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 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海南省儋州市洋浦经济开发区中远 海能海南公司会议室及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670 号以现场及视频会议结合的 方式召开。本公司所有八名董事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发布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能源公司任期制和契约化制度修订及经理层成员 签约文件调整的议 ...
中远海能:中远海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2023-10-26 11:1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二三年十月 声明 1.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无公司监事,无单 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本激励计划全部激励对象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 权激励计划。 特别提示 1. 本激励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 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 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 2. 为进一步提升股东价值,支持公司战略实现和长期持续发展, 将核心员工的利益与股东利益、公司利益紧密连接在一起,进一步吸 引、激励和保留核心人才,优化公司治理,特制定本激励计划。 3. 本激励计划采用股票期权作为股权激励工具, ...
中远海能:中远海能关于副总经理辞任的公告
2023-09-25 08:3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 副总经理罗宇明先生提交的辞呈,因工作调整,罗宇明先生请辞公司副总经理职 务。 证券代码:600026 证券简称:中远海能 公告编号:临 2023-039 罗宇明先生已确认与公司及公司董事会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其他与其辞 任相关的事宜需要通知公司股东。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罗宇明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对罗宇明先生担任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及长期以来对 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关于副总经理辞任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 1 ...
中远海能(01138) - 2023 - 中期财报
2023-09-21 09:45
半年度報告 目錄 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報告期內本集團所從事的主要業務、經營模式及行業情況說明 2 報告期內國際國內航運市場分析 4 報告期內經營業績回顧 7 成本及費用分析 12 合營公司及聯營公司經營情況 13 財務狀況分析 14 船隊發展 24 二零二三年下半年前景展望和工作重點 25 其他事項 29 財務報告 簡明綜合中期財務資料審閱報告 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