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SCO SHIPPING Energy(01138)

Search documents
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建议修订稿)

2025-08-15 11:4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月【】日经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股东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 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审慎 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防范担保风险。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 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四条 本制度所 ...
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稿)

2025-08-15 11:4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本公司董事会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公司"或"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本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统称"上市地 上市规则")、《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未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实施细则的考 核范畴内。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及以上独立董事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 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薪酬与考核委员 ...
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董事会议事规则(建议修订稿)

2025-08-15 11:47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 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统称"上市地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和《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董事、董事会秘 书及本规则中涉及的有关部门及人员。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月【】日经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的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遵照《公 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对股东会 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 ...
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建议修订稿)

2025-08-15 11:4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月【】日经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提高公司资产、资金运作效率和运作效果,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远海 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四)收购股权、资产、企业收购和兼并; 长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 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长期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合)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 开发项目; (三)向控股或参股企业追加投资; (五)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六)公司依法可以从事的其他投资。 第二章 投资决策权限 第二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 ...
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修订稿)

2025-08-15 11:4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经本公司董事会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修订) 1. 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 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 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3. 违反《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 相关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 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 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 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 ...
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稿)

2025-08-15 11:4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经本公司董事会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银 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 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银行间 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 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 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 1 号)、《信息披露规则》、中 国人民银行和交易商协会对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非金融企业 信息披露规定的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远海能及其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 称"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
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稿)

2025-08-15 11:4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经本公司董事会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修订)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统称"上市地上市 规则")、《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 ...
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修订稿)

2025-08-15 11:4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办法 (经本公司董事会于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五日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 ——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2〕26 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 (证监发[2006]128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生产经营 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 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为控股 ...
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建议修订稿)

2025-08-15 11:4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月【】日经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营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 机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相关者的利 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中 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制定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又称为独立外部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 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 份,或者持有股份不足百分之五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 ...
中远海能(600026) - 中远海能股东会议事规则(建议修订稿)

2025-08-15 11:47
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月【】日经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1 第一条 为维护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股 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东会规范、高效 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统称"上市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股东会,对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 以及列席股东会的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 召开,出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 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 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