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nghai Jahwa(60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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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家化: 上海家化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5-19 10:11
证券简称:上海家化 证券代码:600315 编号:临 2025-026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于2025年5月19日以通讯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14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 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本日披露的《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 司章程>暨不再设置监事会的公告》(临 2025-027),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请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修订后的《上海家化股东会议事规则》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议 表决情况:7 票同意,0 票反对 ...
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利益冲突管理制度
2025-05-19 09:45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利益冲突管理制度 第三条 利益冲突的定义及常见的情形 (一)利益冲突,指当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含分支机构) 职务所代表的公司利益与其自身的个人利益之间存在冲突,可能损害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情形。 (二)利益冲突包括以下情形: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利益冲突管理制度 (2013 年 10 月 29 日公司五届六次董事会通过,2017 年 3 月 20 日六届十一次董事会修订, 2025 年 5 月 19 日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修订) 第一条 目的及宗旨 为切实防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促进公司业 务的规范发展,防止损害本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特制定《上海家化联 合股份有限公司利益冲突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为"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利益冲突管理制度 代理、租赁资产或设备、提供资金(含实物形式)、共同研究与开发项目、签署 许可协议、赠与或达成任何非货币交易,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关联人 成为公司的客户、代理商、经销商、供应商或达成其他任何交易关系。 3、 ...
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2025-05-19 09:45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公司六届十八次董事会通过、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有效防范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具体包括:远期业务、掉期业务、 互换业务、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进行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全资 及控股子公司不得操作该业务。 第二章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规定 第四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 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为目的,不得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 第五条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外汇收支谨 ...
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5-19 09:45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机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六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 ...
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19 09:45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 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查、选择并提出建 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管理 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 ...
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5-19 09:45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 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 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 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 ...
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及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5-19 09:45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及总经理工作细则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执行官及总经理工作细则 (公司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首席执行官、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 首席执行官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 作。总经理对董事会及首席执行官负责,协助首席执行官的各项工作,负责落实 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二章 首席执行官、总经理的聘任 第三条 公司首席执行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公司总经理、副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首席执行官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 公司董事可受聘兼任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总数不得超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公司设首席执行官、总经理各一人,并根据需要设副总经理若干人。 ...
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19 09:45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充分 发挥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与 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 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审计与风险管 理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行使监督职能,保障股东权益、公 司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从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中选举 产生,并由 3 名成员组成,且过半数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第五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不得与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委员应当 ...
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差错追究制度
2025-05-19 09:45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修订)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 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 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给公司造 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2、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 ...
上海家化(600315)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05-19 09:45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八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信息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披露的信息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规定要求披露的已经 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 定的程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公 司披露的信息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披露,确保所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 信息,不得提前向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