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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2024-03-26 11:0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6 日 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 董事卓敏、谢敬东、陈颖洲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卓敏、谢敬东、陈颖洲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03-26 11:0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一)2023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 意对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调整。董事马进华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由独立董事谢敬东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 员的议案》。经与会董事选举同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卓敏(独立 董事)、陈颖洲(独立董事)、谢敬东(独立董事)3 位董事会成员组成,卓敏 (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 截止目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卓敏、独立董事陈颖洲 和独立董事谢敬东组成,3 位委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且 主任委员卓敏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6 11:07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1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二楼二号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6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 5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马进华 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夕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 二、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 三、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 四、审议通过了《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2024-03-26 11:0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2024 年 3 月 26 日 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升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履责能 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有 关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规定的董事会办公室联 络员等,以下统称为高级管理人员培训。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培训的目的是使相关人员全面了解证券市场规范运 作基本要求、最新政策法规以及完整法规框架;了解资本市场发展的现状、问题 与趋势,强化风险意识、自律意识和规范运作意识;了解公司治理的基本原理与 原则,树立科学管理、监督公司的理念,明确其权利、义务与责任;提升职业操 守和业务水平,推动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第二章 培训周期、内容及要求 第四条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培训。 培训周期:初任上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03-26 11:0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 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享有董事的一般职权,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针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决策授权制度
2024-03-26 11:0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决策授权制度 (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经营决策事项包括: 本条第(一)款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包括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 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购买或者出售行为,但资产置换中涉及到 的此类资产购买或出售行为,仍包括在内。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授权是指: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等); (三)对内投资(含新建、技改、搬迁等项目投资); (四)提供财务资助(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八)债权、债务重组; (九)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究与开发项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等)。 (一)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 (二)董事长对经理层的授权; (三)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过程中其他必要的授权。 第四条 本制度为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经理层对相 关经营事项的决策除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2024-03-26 11:0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4-019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2023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等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 股子公司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淮河能源淮南潘集发电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潘集发电公司")100%股权。2023 年 12 月 25 日,潘集发电公司变更 股东信息已获核准,潘集发电公司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详 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临 2023-072 号公告)。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 方最终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与潘集发电公司合并前后 均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并非暂时性的,因此公司对潘集发电公司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 ...
淮河能源: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2024-03-26 11:07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天健审〔2024〕5-15 号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河能源公 司)2023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 核了后附的淮河能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 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目 录 | 一、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 | --- | |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第 1—2 页 | | 二、2023 |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 | | | --- | --- | --- | --- | | 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 第 | 3 | 页 | | | | 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6 11:0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 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2023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的情 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 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 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 督职责。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 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 ...
淮河能源: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6 11:07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六日 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八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目 录 第三章 股份 第五章 董事会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董事会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八章 公司党组织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3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和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淮河能源(集团)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