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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百集团(600693)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25 16:00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1 / 13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 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 --- | --- | --- | --- | --- | | | | 本报告期比 | | | 年初至报告期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增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 末比上年同期 | | | | 减变动幅度 | | | 增减变动幅度 | | | | (%) | | | (%) | | 营业收入 | 417,478,952.96 | 4.58 | 1,408,984,832.76 | | 7.7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 2,062,475.12 | -27.92 | 102,539,987.36 | | 0. ...
东百集团:东百集团2023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3-10-25 09:41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3—06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 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零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房地产》及 《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现将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以下简称"报告期")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3 年第三季度公司门店变动情况 无。 二、2023 年第三季度公司拟增加门店情况 无。 三、2023 年 1-3 季度公司主要经营数据分析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1.商业零售业务收入较上期下降 1.54%,减少 0.18 亿元,主要是公司商业零售业务 1 月份仍受市场环境延续影响,同时为扶持商户公司减免租金等合计 0.38 亿元。公司商业 零售核心门店东百中心、兰州中心均位于省会城市的核心地段,毗邻热门旅游景点, ...
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2023-09-15 07:51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3—062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董事、副总裁朱一 兵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其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总裁职务,不再担任公司及 子公司任何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朱一兵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 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 经营产生影响。 信息披露文件 朱一兵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朱一兵先生在任职期间 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 1 - 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16 日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东百集团: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发行保荐书(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08 07:43
二〇二三年九月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目 | 录 1 | | --- | --- | | 声 | 明 2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 一、保荐人名称 3 | | | 二、保荐人指定具体负责推荐的保荐代表人情况 3 | | | 三、保荐人指定其它项目组成员情况 4 | | | 四、本次保荐的发行人证券发行的类型 4 | | | 五、发行人情况 4 | | | 六、保荐人与发行人存在的关联关系 15 | | | 七、保荐人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16 | | 第二节 | 保荐人承诺事项 18 | | 第三节 | 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 相关行为的核查 19 | | 第四节 | 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推荐意见 20 | | | 一、本次发行方案的基本情况 20 | | | 二、本次证券发行决策程序 21 | | | 三、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22 | | | 四、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 22 | | ...
东百集团: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3-09-08 07:41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引 言 2 | | --- | | 一、释义 2 | | 二、律师声明事项 3 | | 正 文 5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5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5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5 | | 四、发行人的设立和整体变更 5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5 | | 六、发行人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6 | |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6 | | 八、发行人的业务 6 | |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7 | |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7 | |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8 | | 十二、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8 | |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8 | |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9 | |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9 | |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9 | |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 ...
东百集团: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3-09-08 07:41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二零二三年九月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 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 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 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 其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 司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公司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 ...
东百集团:东百集团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新并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的提示性公告
2023-09-08 07:41
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3—060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申请文件财务数据更新 并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已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符合发行 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鉴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已披露,同时根据本次发行项目进展及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按照相关要求会同中介机构对申请文件中涉及的财务数据等内容进行更新和修订,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 明书(注册稿)》等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 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
东百集团: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3-09-08 07:41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 (三) 7-3-1 | 引 言 | 4 | | --- | --- | | 正 文 | 6 | | 第一部分 关于《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补充法律意见 | 6 | | 一、《审核问询函》问题 1 | 6 | | 二、《审核问询函》问题 2.2 | 12 | | 三、《审核问询函》问题 5 | 39 | | 四、《审核问询函》问题 7 | 50 | | 五、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 | 62 | | 第二部分 本次发行上市其他相关事项的补充法律意见 | 63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 63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 64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 64 | |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 64 | | 五、发行人的主要股东、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64 | | 六、发行人的业务 | 67 | | 七、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 73 | | 八、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 84 | | 九、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 87 | | 十、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 98 | ...
东百集团: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2023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更新版)
2023-09-08 07:41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 二零二三年九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282 号) (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 荐人"、"保荐机构"、"本机构"、"中信证券")会同福建东百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东百集团")、福建天衡联合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所列示的问题本着勤勉尽责、诚实 守信的原则,逐项进行了核查、落实和说明,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一、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报告中的报告期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 1-6 月,报告期各期末指 2020 年末、2021 年末、2022 年末及 2023 年 6 月 ...
东百集团: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2023-09-08 07:41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会后事项承诺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东百集团")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经 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会 后事项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发行人 对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之日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期间的会后事项说明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 (一)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情况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会计师事务所人员担任公众利益实 体项目合伙人或其他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时间不得超过五年。原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依航自 2018 年至 2022 年已连续五年为发行人提供审计服务,因此不再担任本 次发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本次变更前,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 字会计师为陈依航、何君飞,现拟变更为王永平、何君飞。 (二)相关承诺 针对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变更签字会计师的情 况,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陈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