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NH(600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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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600736)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6 10:38
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736 公司简称:苏州高新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1 / 241 2023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王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蔡金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蓉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 税),合计分配31,084,908.49元。本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所处行业风险、产业投资风险、市场经营风险等,敬请查 阅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 ...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4-26 10:38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 ...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10:38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高新"或"公司" 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3 年 度年报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 司对立信 2023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 资质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 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 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0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 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二、执业记录 | | | 注册会计师 | 开始从事上市 | 开始在本所 | 开 ...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5月修订)
2024-04-26 10:38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 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 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临时公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 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 告的内容与格式》的规定。 定 ...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6 10:38
证券代码:600736 证券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4-011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5 月 17 日 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锦峰路 199 号锦峰国际商务广场 A 座 19 楼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 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无 ...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关于2024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04-26 10:38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2024-005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 苏州高新绿色低碳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 | 0 | | --- | --- | --- | | 小计 | 200,000 | 10,140 | | 合计 | 3,000,000 | 1,540,387 | 注: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包括截至目前其他已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通过新设立、收购 等方式获取的控股子公司,在本年度预计担保总额内可内部调剂使用。上述担保额度内,各子公司可进行 担保额度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 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为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子公司。 2024 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融资担保额度 300 亿元;截至 2023 年 1 ...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0:38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 年 12 月 31 日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mt//acomof con sa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2305 号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苏州高新)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苏州高新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内控审计报告 第 1 页 工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o china shu lun pa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Z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INA SH ...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中胜)
2024-04-26 10:38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中胜) 2023 年度,本人作为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 高新"或"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就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中胜,男,1978年10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厦门大学会计学博 士,中国社科院金融学博士后。现任苏州大学商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瑞泰新能源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审计署政府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会 计学会理事、中 ...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6 10:38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周中胜、方先明、史丽萍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本报 告。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苏州新区高 品公司 ...
苏州高新:苏州高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0:38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一)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 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0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 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 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三)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2023 年 4 月 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