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TH ENGINEERING TECHNOLOGY CO.(60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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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诚股份四个月累计中标超20亿
Zheng Quan Shi Bao Wang· 2024-12-15 17:24
Group 1 - The core viewpoint of the articles highlights the significant recent project wins for 柏诚股份, with a total of 21.22 billion yuan in contracts awarded over the past four months, representing 53.3% of the company's revenue for the fiscal year 2023 [1][2] - 柏诚股份 has been awarded multiple contracts, including a 5.2 billion yuan project for the 济南先进材料智造港 and a 4.24 billion yuan project for the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 among others [1] - The company reported a revenue of 38.38 billion yuan for the first three quarters of the year, marking a year-on-year increase of 51.52%, with a net profit of 1.59 billion yuan, up 5.94% [2] Group 2 - The market for mid-to-high-end cleanroom services is expected to grow due to increasing demand from the semiconductor and related industries, as well as advancements in technology [3] -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downstream applications such as new energy vehicles and photovoltaic storage is anticipated to drive investment in cleanroom construction [3] - The new display industry, particularly with major manufacturers like 京东方 and 维信诺 expanding their production capacities, is expected to further increase the demand for cleanroom solutions [3]
柏诚股份:关于重大项目收到中标结果的公告
2024-12-15 07:34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9 一、中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济南先进材料智造港项目(一期)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项目收到中标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5、中标金额:5.199亿元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济南产发国融产业发 展有限公司济南先进材料智造港项目(一期)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以下简称"该 项目")的投标。近日,招标方发布了该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确定公司成为该 项目的中标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公司市场影响力的 提升。本项目收入根据履约进度逐步确认,项目履行将对公司收入产生积极影响。 本项目招标人为济南产发国融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履约能力较强。公司与招 标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中标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三、风险提示 (一)目前公司已收到该项目的中标结果,但尚未收到《中标通知书》,也 尚未与招标人签署项目 ...
柏诚股份: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2024-12-12 07:44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8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2024年4月22日、 2024年5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 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3日、2024年5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的《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 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公司近日收到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 具体情况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 ...
柏诚股份:关于重大项目收到中标结果的公告
2024-12-04 09:51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披露了 《关于重大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近日,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发布了该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确定公 司成为该项目的中标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概况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7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项目收到中标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项目名称:公用动力系统项目专业工程 6、中标金额:4.24亿元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前公司已收到该项目的中标结果,但尚未收到《中标通知书》,也 尚未与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合同签订、合同条款等尚存在不确定性,项目实施 以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 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本项目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公司市场影响力的 提升。本项目收入根据履约进度逐步确认,项目履行将对 ...
柏诚股份:关于重大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2024-12-02 07:41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6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1 2、招标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第一中标候选人: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投标报价金额:4.24亿元 较强。公司与招标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项目履行不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三、风险提示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 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用动力系统项目专业工程(以下简称"该项 目")的投标。近日,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发布了该项目的 中标候选人公示公告,公司成为该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候选中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公用动力系统项目专业工程 上述中标候选人公告的公示期为: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3日。 二、候选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 ...
柏诚股份:关于已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2024-11-26 09:16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5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中标项目签订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二阶段合同类型:日常经营合同 二阶段合同总金额:1.95亿元(含税)。 1 交易概述:长鑫新桥存储技术有限公司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签署《12英寸存储器晶圆制造基地二期项目FAB A2B 二阶段工艺管线购装工程合同》(以下简称"二阶段合同"或"合 同")。 本次签署的是前期已中标项目长鑫新桥存储技术有限公司"12英寸存储 器晶圆制造基地二期项目FAB A2B 二/三阶段 二次配工艺管线购装工 程"之二阶段工艺管线购装工程合同,三阶段工艺管线购装工程合同待 后续签署后再行公告。 二阶段合同类型及总金额 二阶段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合同的签订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合同收入 根据履约进度逐步确认,合同履行会对公司收入产生积极影响。本合同 ...
柏诚股份: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柏诚股份股价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2024-11-25 09:54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关于柏诚股份股价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关于柏诚股份股价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函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实柏诚股份股价异常波动的问询函》已收悉,经核查,现将 有关事项回函如下: 一、截至目前,除了你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人不存在 影响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你公司应披露而 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 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 重大事项。 二、本人不存在其他有可能对你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本人在你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情况。 特此回函。 实际控制人(签字):_____________ 过建廷 2024 年 11 月 25 日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实柏诚股份股价异常波动的问询函》已收悉,经核查,现将 有关事项回函如下: 一、截至目前,除了你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本公司不存 在影响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 ...
柏诚股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11-25 09:54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4 1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 3 个交易日 (2024 年 11 月 21 日、2024 年 11 月 22 日、2024 年 11 月 25 日)内收 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且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函核实,确认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级市场交易风险: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官网发布的数据,公司所属 的建筑业行业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7.29 倍,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32.86 倍,公司当前的市盈率与同行业情况有较大的差异;公司所属的建筑业 行业最新市净率为 0.67 倍,公司最新市净率为 2.60 倍。公司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1月21日、2 ...
柏诚股份: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1-14 09: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14 日 证券代码:601133 证券简称:柏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3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 800 号上海中心城 开国际 F21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448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385,643,777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73.13 | | 份总数的比例(%) |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 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公司章程》 ...
柏诚股份: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11-14 09:15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柏诚股份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柏诚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 本律师出席贵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 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 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 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勒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 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 2024年 11月 14 日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贵公司已于 2024年 10月 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