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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的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4-07-12 10:37
| 项目 | 2024 年 1-3 | 月/2024 年 | 3 月 | 31 日 | 2023 | 年度/2023 年 12 | 月 | 31 日 | | --- | --- | --- | --- | --- | --- | --- | --- | --- | | | 交易完成前 | 交易完成后 (备考) | | 变动比例 | 交易完成前 | 交易完成后 (备考) | | 变动比例 | | 资产总计 | 6,086,883.25 | 7,867,990.81 | | 29.26% | 6,024,586.06 | 7,730,753.14 | | 28.32% | | 负债合计 | 1,483,607.06 | 2,728,669.33 | | 83.92% | 1,570,719.80 | 2,700,192.92 | | 71.91% | | 所有者权益 | 4,603,276.18 | 5,139,321.48 | | 11.64% | 4,453,866.27 | 5,030,560.22 | | 12.95% | 1 | 项目 | 2024 年 1-3 | 月/2024 年 | 3 月 | 31 ...
青岛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4-07-12 10:3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接受 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交易是否构 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 意见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日照港油品码 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品公司")100%股权、日照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日照实华")50.00%股权和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联 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管道")53.88%股权、山东港源管道 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源管道")51.00%股权(以下合称"标的资产"); 同时,公司拟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一、关于重组上市的规定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上 ...
青岛港: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12 10:37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 关于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免于以要约方式收购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 法律意见书 致: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就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烟台港集团"或"收购人")通过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青岛港")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取得青岛港新增股 份(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本次交易")是否符合免于发出要约条件事宜进 行核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声明如下: (一)我们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中国(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 的, 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有关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二)我们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法 律意见书所述烟台港集团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三)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烟台港集团实施本次交易的必备法律 文件之一,随其他材料一起公开披露,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二〇 ...
青岛港: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2 10:37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 2024-031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在山东省青岛市市北 区港极路 7 号山东港口大厦 2417 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按照《青 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及时以书面方式 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6 人,实际出席监事 6 人(其中,以通讯参会 方式出席 1 人),缺席监事 0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有关部 门负责人及中介机构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 ...
青岛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2024-07-12 10:3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 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日照 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 100%股权、日照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 50.00%股权和山东 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联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 53.88%股权、 山东港源管道物流有限公司 5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条 件的特定投资者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 、"中 信证券")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 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 22 号)的要求,对本次交易中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 称"第三方")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存在直接或间接有 ...
青岛港: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2024年1-3月备考审阅报告
2024-07-12 10:37
音岛 2023 年 H 备考审阅报告 | 索引 | 页码 | | --- | --- | | 审计报告 | | | 公司财务报表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2 | | 合并利润表 | 3 | | 财务报表附注 | 4-170 | 备考审阅报告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没有按照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青岛港公司 2024 年 3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1-3 月、2023 年度 的备考合并经营成果。 本备考审阅报告仅供青岛港公司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股权申报材料事宜使用, 不得用于其他方面,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阅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XYZH/2024JNAA6B250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后附的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港公司)按照备考合并财务 报表附注三所述的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3 月 31 ...
青岛港: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2024-07-12 10:37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的日照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油品公司")100%股权、 日照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照实华")50.00%股 权和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联合能源管道输 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管道")53.88%股权、山东港源管 道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源管道")51.00%股权(以下合 称"标的资产");同时,公司拟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对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并经审慎判断,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具体情况如 下: 一、关于重组上市的规定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 "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向收购人及 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根本变化情形之一的, 1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青岛港: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2024-07-12 10:37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 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 日照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 100%股权、日照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 司 50.00%股权和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联合 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 53.88%股权、山东港源管道物流有限公 司 51.00%股权;同时,公司拟以询价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自 查论证,现就本次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 律文件的有效性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本 ...
青岛港: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2024-07-12 10:37
- 1 - 4.在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交易协议中对于 本次交易相关的信息保密事项进行了约定。 5.在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公司严格遵守 了保密义务。 综上所述,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 遵守了保密义务,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利 用该等信息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之行为,也不存在利 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 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的日照港油品码头有限公司 100%股权、日照实华原油码头有限 公司 50.00%股权和山东港口烟台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山东联 合能源管道输送有限公司 53.88%股权、山东港源管道物流有限 公司 51.00%股权;同时,公司拟以询价的方式发行股份募集配 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现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作出如下说明: 1.公司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 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参与项目商议的人员仅限于公司 少数核心管理层,限定 ...
青岛港:山东港源管道物流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24-07-12 10:37
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所涉及的山东港源管道物流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中联评报字[2024]第 1707 号 共 3 册,第 1 册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 1 | 声 明 | | --- | --- | | 3 | 摘 要 | | 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和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5 | | | 14 | 二、评估目的 | |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14 | | | 21 | 四、价值类型 | | 21 | 五、评估基准日 | | 21 | 六、评估依据 | | 28 | 七、评估方法 | |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45 | | | 47 | 九、评估假设 | | 49 | 十、评估结论 | | 52 |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58 | | | 60 | 十三、评估报告日 | | 62 | 附件 |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山东港源管道物流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声 明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