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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0619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08:57
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完善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的風險管理、內部監控與審計體系,加強董事會對公司風險管理 及內部監控系統之有效性的監督以及對財務信息的審計,維護全 體股東的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準則》、《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規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等有 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簡稱「公司章程」)、《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議事規則》(以下簡稱「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規定,設立董事 會審計委員會,並制定本議事規則。 第二條 審計委員會是董事會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 責審查監管公司財務申報制度、風險管理和內部監控系統建設及 其實施情況、內部審計工作、內部審計制度的實施,對外部審計 的聘任事宜發表意見並監督其與公司的關係,審閱公司的財務資 料,就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作出判斷。 — 1 — 第三條 審計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四條 審計委員會委員應當為不在公司擔任高 ...
青岛港(06198) -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08:56
第二條 薪酬委員會是董事會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 責: (一)就公司董事及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方案向董事會 提出建議; 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薪酬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健全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考核和評價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上 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 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青島港國際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會議事規則》(以下簡稱「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規定,設 立董事會薪酬委員會,並制定本議事規則。 (二)就公司所有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的政策和架構, 及設立正規且具透明度的程序以制定該等薪酬政策,向董事會提 出建議; — 1 — (三)就採納期權方案及任何其他激勵計劃(如有)及根據 該等方案或計劃授予期權及管理該等方案或計劃向董事會提出 建議。 第三條 薪酬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四條 薪酬委員會由不少於三名董事組成,獨立董事 ...
青岛港(0619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09-29 08:55
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提名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選聘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上海證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 則》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和《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會議事規則》(以下簡稱「董事會議事規則」)的規定,設立董 事會提名委員會,並制定本議事規則。 第二條 提名委員會是董事會設立的專門工作機構,主要負 責就公司非職工代表擔任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選任程序、標 準和任職資格向董事會提出建議。 第三條 提名委員會對董事會負責,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提名委員會的提案提交董事會審議決定。 — 1 —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四條 提名委員會由不少於三名董事組成,應至少有一名 不同性別的董事,獨立董事應佔多數。提名委員會設主席一名, 由獨立董事擔任。會議由提名委員會主席召集和主持,主席不能 履行職責時,可指定其他一名擔任本委員會委員的獨立董事委員 代為行使 ...
青岛港(06198) - 公告 建议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
2025-09-29 08:5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 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6198) Qingdao Port International Co., Ltd. 公告 建議選舉第五屆董事會非職工代表董事 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於2025年9月29日批准 提名以下人士為本公司第五屆董事會的非職工代表董事候選人(「董事候選人」):(i) 蘇建光先生及張保華先生獲提名為執行董事候選人;(ii) 李武成先生、吳宇女士及崔亮 先生獲提名為非執行董事候選人;及(iii) 鄒國強先生、李曉慧女士及姜省路先生獲提名 為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董事」)候選人。 第五屆董事會非職工代表董事(「董事」)將於本公司2025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臨時股東大會」)上選出。董事的任期為三年,由彼等於臨時股東大會上獲選舉 之日起開始。根據《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於其各自的任期屆滿後,所有 ...
青岛港(06198) - 关於建议全文修订《公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2025-09-29 08:47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 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依賴該等內容而引致 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II. 建議取消監事會 關於建議全文修訂《公司章程》及取消監事會的公告 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決議通過(其中包括)建議 全文修訂《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及修訂其附件及取消監事 會的相關議案。具體情況如下: I. 建議全文修訂《公司章程》及修訂其附件 為進一步促進本公司規範運作,滿足相關監管要求,優化治理結構,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公司法》(「《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最新規定,結 合本公司實際,本公司建議全文修訂《公司章程》以取代現有《公司章程》,並修訂其附 件《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及《青島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1— 議事規則》。建議全文修訂《公司章程》及修訂其附件尚需在本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後 生效。有關詳情 ...
青岛港(601298) -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9-29 08:46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 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人员依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公 司及其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 相关业务活动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 及其所属单位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公司所属单位包 括公司的直属机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重 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其他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内部审计工作领导体制 第四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机构,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
青岛港(601298) -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9-29 08:46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 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 章程。 公司须遵守及符合《公司法》及本章程。公司在任何时间不 应准许或令本章程有任何修改,以致本章程不再符合《香港上市 规则》、《上交所上市规则》使用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国家其他有关 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青国资 规〔2013〕38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于 2013 年 11 月 15 日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的营业执照号码为:370200020002936。 公司的发起人为: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码来仓储(深 圳)有限 ...
青岛港(601298) -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29 08:46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 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 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 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 — 1 — 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 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 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 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 生态。 第四条 公司按照本制度的精神和要求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 工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青岛港(601298) -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29 08:46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 1 —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具体实施工作。 第四条 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实施的,该子公司或被控制的其他企业执行本制度。 第五条 募集资金限定用于公司对外披露的募集资金投向和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审批的募投项目,公司应当制定详细的资 金使用计划,做到资金使用规范、公开、透明。确因不可预见的 客观要素影响,项目不能按计划完成时,公司应按股票上市地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监管要求对实际情况公开披露。 第六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 有证券从 ...
青岛港(601298) -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29 08:46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联交所上市规则")、 香港证券期货及事务监察委员会《证券及期货条例》、《内幕消 息披露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港国际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证券交易或价 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及其他构成《证券及期货条例》项下 "内幕消息"的信息或资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上市地证券交易所要求 披露的信息(以下统称"股价敏感资料")。 第三条 《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称"内幕消息"是指符合以 下表述的具体消息或资料: (一)关于公司的、公司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或公司上 — 1 — 市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