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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能: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09-26 11:3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8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或"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独 ...
明阳智能: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26 11:36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通知时限为: 会议召开 5 日前通知全体董事。但是,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 做出说明",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 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并同意紧急召开本次董 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到 11 人,全体董事一致推举公司董事葛 长新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 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和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传卫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及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选举葛长新先生 为公司副董事长。 证券代码: ...
明阳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26 11:3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经审阅张启应先生、刘连玉先生、张瑞先生、梁才发先生、王冬冬先生、刘 建军先生、张超女士、易菱娜女士、韩冰先生、叶凡先生和潘永乐先生的个人履 历和相关资料,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 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的行为,非中国证 券监管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人员任职 资格合法; 本次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了与职权要求相适应的能力和职业素质。上 述提名均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作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张传卫先生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未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高级 管理 ...
明阳智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3-09-26 11:36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82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对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被 选举为公司监事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的 4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 224,5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 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将分别按照首次授予部分 4.591 元/股(调整后)和预 留授予部分 7.759 元/股(调整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 ...
明阳智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明阳智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
2023-09-26 11:36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0)第 173-10 号 致: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智能")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担任公 司本次实行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计 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出具 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 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 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 ...
明阳智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26 11:36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78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17 | | --- | ---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888,644,426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 | | 份总数的比例(%) | 39.2849% | 注:上表中"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无表决权的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股数。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东大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 22 号明阳工业园,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 ...
明阳智能: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3-09-21 14:48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低于人民 币50,000万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 权激励,本次回购期限自2023年5月4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 5日及2023年5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1)。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9月21日止,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1,511,29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51%,回购成交最高价格为17.99元/股, 最低价格为14.91元/股,支付资金总金额为194,510,040.5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
明阳智能: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3-09-18 09:37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7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办理 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明阳新能源投 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0,005.1612 万股, 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 2,271,983,706 股)的 8.81%。 能投集团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3〕2104 号), 为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 期足额兑付,能投集团将其持有的公司 6,500 万股 A 股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 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质押登记。能投集团本次 质押后,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 18,466.6667 万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92.31%,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数的 ...
明阳智能: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股票上市公告
2023-09-14 10:08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75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根 据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已经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 2023 年 9 月 21 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说明如下: 一、本次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19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和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 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0 年 4 月 20 ...
明阳智能: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明阳智能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2023-09-14 09:38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0)第 173-9 号 致: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根据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与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智能")签订的《专项法律顾问协议》,本所担任公 司本次实行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计 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 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 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