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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电气: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1-15 07:49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制度尚需经公司二零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 和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 ...
广电电气: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提示性公告
2024-01-15 07:49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5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电电气") 控股子公司上海安奕极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奕极企业")向不 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 安奕极企业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2024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根据公司总体战略布局,结合安奕极企业 业务发展现状,为促进公司及安奕极企业共同发展、规范治理运作及拓宽融资渠 道,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安奕极企业公开发行股票 ...
广电电气: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2024-01-15 07:49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本制度尚需经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关联交易行为的 规定,保证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 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广电电气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上 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 (三)由本管理办法第四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 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广电电气: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1-15 07:49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本制度经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五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指非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制定依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而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 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决策。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 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召集人由董事长提名 ...
广电电气: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4-01-15 07:49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本制度尚需经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 ...
广电电气: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1-15 07:49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制度尚需经公司二〇二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 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修订《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 ...
广电电气: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1-15 07:49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拟注销回购股份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回购的 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 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内 实施出售,未实施部分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 综合考虑市场发展情况、公司财务状况以及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经公司管 理层审慎研究决定,公司拟将回购股份 81,899,681 股进行注销,并将按规定及时 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4-004 二、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 原条款 修改前的内容 | | 修改后的条款 | 修改后的内容 ...
广电电气: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补充公告
2023-12-29 10:25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 电气"或"公司")披露了《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拟向南京复宸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宸置业")提供借款,该资金将用于 补充复宸置业经营资金。现就相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的背景及原因 南京复宸置业有限公司隶属于复星蜂巢板块,近年来公司持续拓展与复星蜂 巢的业务合作,并在多个项目上作为复星蜂巢板块供应商提供产品和服务。公司 本次拟向南京复宸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将有利于促进与复星蜂巢板块的持续 合作。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9 对于本次借款,公司充分考虑了双方的互信基础,判断了加深商业合作的可 行性;同时,公司也进行了必要的征信调查,根据调取的复宸置业信用报告显示, 其未出现逾期风险事项,结合复宸置业的信用记录,综合考虑并确定了借款规模。 公 ...
广电电气: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2023-12-28 07:34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资助行为, 有效控制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提供财务资助",是指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孙公司(以下统称"子 公司")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向其他主体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一)有息或无息借款; (二)委托贷款; (三)承担费用; (四)无偿提供资产使用权; (一)提供财务资助的主体是以对外提供借款、贷款等融资业务为其主营业务的持有金融 牌照的主体; (二)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 (三)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
广电电气: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28 07:34
证券代码:601616 证券简称:广电电气 公告编号:2023-027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审议通过《关于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供财务资助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8。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广电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已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通知各位董事。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赵淑文 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规范性 法律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