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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孚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2:3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见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 莉、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张萍、钱树良和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31.00% 股权,拟以安孚能源为实施主体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全体股东要约收购亚锦科技 5%的股份;同时,拟 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 重组")。 P A G E 源 1.35%股权;2023 年 12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相关议案。除上述事项外,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其他 资产购买、出售情况。 二、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安孚能源 8.09%股权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属 于同一或相关资产,公司已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将上述交 易的 ...
安孚科技:安孚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2024-04-19 12:37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重组后 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 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 莉、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张萍、钱树良和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31.00% 股权,拟以安孚能源为实施主体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全体股东要约收购亚锦科技 5%的股份;同时,拟 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实际情 况经过自查论证后认为,本次交易符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
安孚科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19 12:3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根据(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 分类指引》和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行业不属于 国务院关 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和工信部等十二部委( 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 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确定的( 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 信息、医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重点支持推进兼并重组的行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交易类型是否属于同行业或上下 游并购,是否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系购买控股子公司安孚能源及亚锦科技少数股权,与上市公司现有 业务处于同行业。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袁永刚、王文娟夫妇,本次交易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所涉及的交易类型属于同行业并购, 不构成借壳上市。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安孚科技:安孚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12:37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安孚 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以现场送达和通 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海生先生 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 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九格众蓝")、华芳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芳 集团")、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
安孚科技:安孚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2024-04-19 12:37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袁莉、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张萍、钱树良和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31.00% 股权,拟以安孚能源为实施主体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亚锦科技")全体股东要约收购亚锦科技 5%的股份;同时, 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现公司就本次交易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1、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 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 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并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 2、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自本次交易方案初次探讨时,已严格控制 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及时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公司在本次交易过程中, 对主要节点均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并要求 ...
安孚科技:安孚科技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2024-04-19 12:37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袁永刚、王文娟夫妇,本次交易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日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九格众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袁莉、华芳 集团有限公司、张萍、钱树良和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持有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能源")31.00%股权, 拟以安孚能源为实施主体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亚锦科技")全体股东要约收购亚锦科技 5%的股份;同时,拟向不 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安孚科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2:37
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上 市公司")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宁波九格众 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袁莉、华芳集团有限公司、张萍、钱树良和 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持有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以下简称 安孚能源")31.00%股权,拟以安孚能源为实施主体以支付 现金的方式向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亚锦科技")全体股 东要约收购亚锦科技 5%的股份;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 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核查并发表 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袁永刚、王文娟夫妇,本次交易 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 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以下无正文)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 ...
安孚科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续安排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2:37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后续安排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安 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孚科技"、"公司"、"上市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安孚科技后续安排暨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简要情况 公司拟与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平大丰")签署附生效 条件《协议书》,约定公司对南平大丰持有的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亚锦科技")734,455,789 股股份享有特别购买权:自协议生效之日至 2029 年 3 月 31 日止(以下简称"行权期"),在满足《关于宁波亚锦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第十条第 2 款约定的情况下,安孚科技有权要求南平大 丰将其持有的标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 ...
安孚科技: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2:37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5 月 8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制订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议案》,制定了(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2021 年 11 月 16 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 内幕信息保密制度>的议案》,根据内幕信息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全面修 订并更名为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 范围、内幕信息的流转审批流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内幕信息披露前各 主体的保密义务及责任追究机制等内容。 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采取的措施如下: 1、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方案初步策划阶段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将内幕信 息知情人限制在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核心人员、各中介 机构核心项目团队,并告知本次重组的相关各方严格保密,不得利用交易筹划信 息买卖上市公 ...
安孚科技:安孚科技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说明
2024-04-19 12:37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 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说明 皖中联国信评报字(2024)第 162 号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合肥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八日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 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 资产评估说明 · 目录 目录 | 一、释义 … | | --- | | 二、 关于资产评估说明使用范围的声明 ……………………………………………………………………………2-1 | | 三、 关于进行资产评估有关事项的说明 …………………………………………………3-1 | | 资产评估说明 四、 | | 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的说明 | | 资产核实情况总体说明 | | 安孚能源资产基础法评估技术说明 | | 亚锦科技收益法评估技术说明 | | 亚锦科技市场法评估技术说明 | | 评估结论及其分析 | 安徽中联国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 安徽安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 资产评估说明 · 释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