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ngzhu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 (60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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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珠生态(603359)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2 09:31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2 名,其中至少有一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 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本条所称"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 或 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 理方面 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 经验等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定条件的人士。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专业会计的独立董事委 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决定。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为审计委员 ...
东珠生态(603359)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2 09:31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良好的 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基本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3年以上从事金融、财务审计、工商管理、 法律或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方面的工作经验; 第一条 为了促进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保障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特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 负责。董事会秘书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 ...
东珠生态(603359)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2 09:31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 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由董事会认定的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
东珠生态(603359)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2 09:31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或"本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 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 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 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以下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 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公 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 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本制度所称公司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及控制的、能够以货币 ...
东珠生态(603359)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2 09:31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 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 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 ...
东珠生态(603359)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2 09: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含选聘、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 报告的行为。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要求 第三条 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开展证券、期货业务相关业务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有效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职业道德记录和信誉,认真执行有关财务 审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四)熟悉相关财经法律、规章和政策,精通企业会计准则、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等; (五)具有审计大型上市公司工作经验,并在规定工 ...
东珠生态(603359)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2 09:31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7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 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第二条 董事任职资格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 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负 ...
东珠生态(603359)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2 09:31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 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保证审计质量,明确审计责任, 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 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并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有效地控制成本, 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公司价值。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 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 ...
东珠生态(603359)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2 09:31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 行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及其下属各部门、子(分)公司。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董事会秘书 组织实施;公司其他部门、子(分)公司的负责人为其管理范围内的保密工作责 任人,负责其涉及的内幕信息的报告、传递等工作。 ...
东珠生态(603359) -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7月修订)
2025-07-22 09:31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7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及《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下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与 工作分工、主要管理职能作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经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经理机构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公 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增设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五条 总经理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 具有调动职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 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精通业务,熟悉多种行业 的生产经营业务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 诚信勤勉,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