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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易创新(603986) - 兆易创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草案)
2025-05-20 09:3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规定的限制转让期限内或者存在其他不得 减持情形的,不得通过转融通出借该部分股份,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 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获得具有限制转让期限的股份前,存在 尚未了结的本公司股份融券合约的,应当在获得相关股份前了结融券合 约。 第二章 交易禁止事项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香 港联 ...
兆易创新(603986) - 兆易创新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
2025-05-20 09:32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会 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 修改公司章程; (八) 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其薪酬作出决 议; (九) 审议批准第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 ...
兆易创新(603986) - 兆易创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2025-05-20 09:32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 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内 部控制制度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第五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不得 利用公司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兆 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 ...
兆易创新(603986) - 兆易创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20 09:32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规定补选。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 聘任或者解 ...
兆易创新(603986) - 兆易创新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05-20 09:32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责 2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 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以及《兆易 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 作。 第四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 员; (八) 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 ...
兆易创新(603986) - 兆易创新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草案)
2025-05-20 09:32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及时有效传递、归集和管理,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结合《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或情形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公司各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在本制度规定的时限内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 书、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事务的管理。董事会办公室为执行公司内 ...
兆易创新(603986) - 兆易创新总经理工作细则(草案)
2025-05-20 09:32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职权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总经理的职权、职责,规范总经理 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及《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 作。 第四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五条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 报告工作;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 员; 第三章 总经理的职责 2 (八) ...
兆易创新(603986) - 兆易创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5-20 09:32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6个月的; (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因涉嫌与公司有关的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 刑罚未满6个月的; (五)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因涉及证券期货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 罚,尚未足额缴纳罚没款的,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减持资金 用于缴纳罚没款的除外; (六)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因涉及与本公司有关的违法违规,被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在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 的限制转让期限内或者存在其他不得减持情形的,不得通过转融通出借该部 分股份,不得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获得具有限 制转让期限的股份前,存在尚未了结的本公司股份融券合 ...
兆易创新(603986) - 兆易创新内部审计制度
2025-05-20 09:32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 1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兆易创 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 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规章制度和本制度实施内部 审计,以加 ...
兆易创新(603986) - 兆易创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20 09:32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 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兆易创新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及公司 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原则上应当独立于上市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审计委员会成员须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 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四条 公司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了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 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 司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