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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易创新(603986) - 兆易创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5-20 09:32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独立董事应 当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前款所指会计专业人士应当具备较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 件之一: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 约束和激励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 制度(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 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 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
兆易创新(603986) - 兆易创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
2025-05-20 09:32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 期货条例》(下称《证券及期货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兆易创新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 制定本制度(下称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含子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 重大资产重组、重大交易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 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复牌等事项承担相关义务的其他主体 等信息披露义务人具有约束力。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 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规定需要及时公开披 露的其他信息,包括内幕消息。 ...
兆易创新(603986) - 兆易创新内部审计制度(草案)
2025-05-20 09:32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工作,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 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 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 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 公司规章制度和本制度实施内部审计,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遵守 国 ...
兆易创新(603986) - 兆易创新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5-20 09:32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ESG 工作指定期或不定期评估公司的运营管理对利益相关方的影响,探讨可持续发展 所带来之风险和机遇,并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工作,以持续提升公司ESG 表现,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以及《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规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 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可持续发展和ESG工作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 议。 第三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 ...
兆易创新(603986) - 兆易创新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草案)
2025-05-20 09:32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促进 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 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 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 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 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 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及规范性文件、 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 ...
兆易创新(603986) - 兆易创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5-05-20 09:32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三) 因应董事会所订企业方针及目标而检讨及批准管理层的薪酬建议; (四) 考虑同类公司支付的薪酬、须付出的时间及职责以及集团内其他职位的雇用条 件; (五) 检讨及批准向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其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而须支付的 赔偿,以确保该等赔偿与合约条款一致;若未能与合约条款一致,赔偿亦须公 平合理,不致过多; (六) 检讨及批准因董事行为失当而解雇或罢免有关董事所涉及的赔偿安排,以确保 该等安排与合约条款一致;若未能与合约条款一致,有关赔偿亦须合理适当; (七) 确保任何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不得参与厘定其本身的薪酬; (八) 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 券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所述有关股份计划的事宜),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 权益条件成就; (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十) 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
兆易创新(603986) - 兆易创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草案)
2025-05-20 09:32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应当建立并完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监督和责任 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 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内 部控制制度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1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以及《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 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 计划募集的资金。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 ...
兆易创新(603986) - 兆易创新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
2025-05-20 09:32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有权提议召开会议,主任委员于收到提议后10天内召集会议,并于 2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以及《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应至少有一名不同性别 的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 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或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委员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规 ...
兆易创新(603986) - 兆易创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草案)
2025-05-20 09:32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 等职能,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 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 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且符合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 则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 断,并且形成讨论意见。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 ...
兆易创新(603986) - 兆易创新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5-20 09:32
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会 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兆易创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下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议事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 修改公司章程; (八) 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 审议批准第四条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 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 之三十的事项; (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