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Arcvideo Tech(688039)
icon
Search documents
当虹科技: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高琦
2024-02-05 09:46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本人高琦,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 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 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 ...
当虹科技: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闵诗阳
2024-02-05 09:46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闵诗阳先 生为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 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 出 任 杭 州 当 虹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三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候 选 人 (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 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 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 > 证明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
当虹科技: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高琦
2024-02-05 09:46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高琦先生 为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 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 任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 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与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 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被 提 名 人 已经 参 加 培 训 并 取 得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可 的 相关 培训 证明材料(如有)。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 ...
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
2024-02-05 09:46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的专门工 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的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中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 ...
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4-02-05 09: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杭 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丁勇先生、闵诗阳先生、高琦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 处罚和惩戒的情形;上述候选人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及 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相关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丁勇先生、闵诗阳先生、高琦先生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杭州 ...
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2月)
2024-02-05 09:46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 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 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 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备案并在上交所网站上披露。 ...
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2月)
2024-02-05 09:46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及 公司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 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2月)
2024-02-05 09:46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 东大会规范、高效、稳定地行使其职权,根据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以及《杭州当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和本规则规定的范围内 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1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 ...
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
2024-02-05 09:46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薪酬"指公司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货币形式 发放的酬金,包括年薪、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第四条 适用本工作细则所称薪酬的董事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 (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经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 提名,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 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1 第一条 为了加强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监 督工作,建立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激励与约束机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 ...
当虹科技: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2月)
2024-02-05 09:46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杭州当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份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登记在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下的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 的所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 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