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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美上海: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6-26 16:41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符合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 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 本制度。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作 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 ...
盛美上海(688082) -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2025-06-26 12:34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5-043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保障回购股份方案顺利实施,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将回购价格上限由人民币99.02元/股(含)调整为人民 币120.00元/股(含)。 除上述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外,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告》(公告编号:2025-025)。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自2025年4月10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回购价格上限至今,公司持续关 注股价走势并积极寻求实施回购的机会。期间,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持续高于首次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99.02元/股(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 方案尚未实施。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原因及主要内容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首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99.02元 /股(含),回购方案尚未实施。基 ...
盛美上海(688082)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6-26 12:3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1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盛 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美上海"、"公司"或"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 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89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 43,355,753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
盛美上海(688082) -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6月修订)
2025-06-26 12:32
| |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方式设 立,由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10000774331663A。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7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3,355,753 股,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ACM Research (Shanghai), Inc.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丹桂路 999 弄 5、6、7、 8 号全幢。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441,291,188 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章 | 总 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5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5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股份 ...
盛美上海(688082) -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6-26 12:32
第一条 为了规范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 新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 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 确保该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 ...
盛美上海(688082) -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6-26 12:32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保护公司、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 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及按照现行的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所应披露 的信息。"披露"是指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定的媒体,按规定的程序,以规 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送达证券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存托凭证持有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 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 ...
盛美上海(688082) -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6-26 12:32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 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债权人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 ...
盛美上海(688082) -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6-26 12:32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登记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名下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 理。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及《盛 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职事项、新任高级管理 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二个交易日内; (三)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其已申报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后的二个交易日内; (四)现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任后二个交易日内; (五)上交所要求的其他 ...
盛美上海(688082) -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06-26 12:32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盛美 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选 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遵照本制度的 规定。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 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 ...
盛美上海(68808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5-06-26 12:32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蒋守雷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 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 2、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