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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18 10:14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独立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确保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忠实、 高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江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18 10:14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二三年十二月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应当与关联方就关联交易签订书面协议。关联交易协议的签订应遵循平 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可执行。 公司及公司关联方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 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规定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履行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 日常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 披露应当遵守《科创板上市规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以 及相关信息披露内容格式指引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上市规则》")、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3-12-18 10:14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二○二三年十二月 1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 股公司的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 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 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 ...
微导纳米: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3-12-18 10:1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导纳米"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进行了核查。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及类别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预计 2024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交 易内容 2024 年度 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 务比例 (%) 2023 年 1- 11 月实际 发生金额 占同类业 务比例 (%) 本次预计 金额与上 年实际发 生金额差 异原因 向关联方 采购商品/ 接受服务 江苏容导半导 体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容导半导体 科技")及其控 制的其他企业 采购源 瓶等容 器、特气 管 道 及 焊接和 机加工 服 ...
微导纳米: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023-12-18 10:14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将自有资金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风险较低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 益类产品。 (四)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权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导纳米"、"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微导纳米使用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项目投 资等资金需求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18 10:14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十二月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 量,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江苏微导纳 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当战略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 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委员 ...
微导纳米: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3-12-18 10:14
根据《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等发行申请文件,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 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募集的资金计划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 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导纳米"、"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微导纳米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微导 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50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44.5536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人民币24.2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00,236,426.56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 税)人民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23-12-15 10:43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浙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江苏微导纳米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之保荐代表人的函》。 浙商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委派张 建先生、彭浩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法定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现保荐代表人彭浩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能继续担任公 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开展,浙商证券现委派保 荐代表人金晓芳女士(简历见附件)接替彭浩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不影响浙商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张建先生、金 晓芳女士,持续督导期限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董事会对彭浩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持续督 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67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2023-12-15 10:43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 12 月);股票认购方式为 网下,上市股数为 3,985,852 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 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除战略配售股份外,其他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 网下,上市股数为 38,703,232 股。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66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 股说明书》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 书》,本次申请股份解除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如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即中信证 券微导纳米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微导纳米员工 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本次限售期满解除限售的其他限 售股,限售股 ...
微导纳米: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3-12-15 10:4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即中信证 券微导纳米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微导纳米员工 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及本次限售期满解除限售的其他限 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 15 名,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该部 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限售股合计为 42,689,08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3935%, 将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其中,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 为 3,985,85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8771%,股东数量 2 名。除战略配售股份 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 38,703,23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5164%, 股东数量 13 名。 1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自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 化。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454,455,359 股。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