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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12-18 10:14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0=\pm\pm\pm\pm\pm\pm\pm\pm\pm\pm$$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 事、监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和《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主要适用于董事或监事的选举,即:在选举 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 或监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或 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票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董事或监事一般由获得投票数较多 者当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所称的"监 事"特指股东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 不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2-18 10:14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70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 方能生效。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 | | --- | --- | --- | | |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 | 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 | | 履行董事职务。 | 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 | |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 |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 | | | 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 | | 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六十日内完 | | | | 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 | | | 第一百一十一条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一条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 | | 提名和选举程序、任期、辞职及职权等事 | 度。公司聘任适当人员担任独立董事,独 | | | 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 | 立董事的人数占董事会人数的比例不应 | | |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 低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 1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8 10:14
二、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68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 事长王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 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度与关联方江苏容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 司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江苏恒云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先导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11,910.00万元(该金额为含税 金额)。 本次会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2-18 10:14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微导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以下无正文)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同时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 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18 10:14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十二月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和规范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 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 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 宜等。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 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 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三)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市场禁入措施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23-12-18 10:14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73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 产品,不得投资股票或其他高风险收益类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 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董事会授权公司 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 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18 10:14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二三年十二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建设,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规范运行,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科创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江 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 东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3-12-18 10:14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二三年十二月 1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组成,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及资格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二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提名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8 10:14
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69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潘景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 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经营需求,有利于 公司业务的发展;2024 年关联交易预计依据公平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不会对 公司的财 ...
微导纳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2-18 10:14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些简称"公司")的 选聘(含续、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提高审计 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 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进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应当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管理层 视重要性程度可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