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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nghai OPM Biosciences (688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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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指数强势拉升涨超2%,九洲药业冲击涨停
Mei Ri Jing Ji Xin Wen· 2025-09-25 01:56
Group 1 - The CRO index experienced an intraday increase of 2.01%, indicating strong market performance in the sector [1] - Jiuzhou Pharmaceutical reached its daily limit up, showcasing significant investor interest [1] - Zhaoyan New Drug and Aopu Mai saw respective increases of 3.49% and 3.40%, reflecting positive momentum among key players [1] - WuXi AppTec and Kelai Ying both recorded gains exceeding 2.5%, further highlighting the active performance of the CRO sector [1]
奥浦迈(688293) -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2025-09-24 11:32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报告书(草案)摘要(修订稿) | 项目 | 交易对方 | | --- | --- | | | PharmaLegacy Hong Kong Limited、嘉兴汇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 | (有限合伙)、红杉恒辰(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谷笙澎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TF PL LTD.、上海高瓴辰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 | | | 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东证富象股权投资 | | | 中心(有限合伙)、江西济麟鑫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金启辰 | | | 贰期(苏州)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 | | | 兴合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晨岭投资合伙企业 | | | (有限合伙)、德州两仪幂方康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伙)、平阳国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一元幂方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 ...
奥浦迈(688293) - 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2025-09-24 11:32
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五年九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浦迈")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上 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5〕24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 函》")。公司已会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独 立财务顾问")、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事务所"或"法律顾 问"或"律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 师"或"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东洲评估"或"评估机构"或"评估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按照 问询函的要求在《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中进行了补充披露,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 了回复,现提交贵所,请予以审核。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 ...
奥浦迈(688293) -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申报稿)(修订稿)
2025-09-24 11:32
证券代码:688293 证券简称:奥浦迈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 项目 | 交易对方 | | --- | --- | | | PharmaLegacy Hong Kong Limited、嘉兴汇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 | | (有限合伙)、红杉恒辰(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谷笙澎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TF PL LTD.、上海高瓴辰钧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 | | | 州泰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通东证富象股权投资 | | | 中心(有限合伙)、江西济麟鑫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中金启辰 | | | 贰期(苏州)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 | | | 兴合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晨岭投资合伙企业 | | | (有限合伙)、德州两仪幂方康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 | 伙)、平阳国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一元幂方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医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奥浦迈(68829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修订稿)
2025-09-24 11:32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 (修订稿)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九月 声明与承诺 本部分所使用的简称与本报告"释义"中所定义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 担任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向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提供独立意见,并制作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重大资产重组》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精神,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和充分了解本次交 易行为的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旨在就本次交易做出独立、客观和公 正 ...
奥浦迈(688293) -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2025-09-24 11:32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FANGDA PARTNERS http://www.fangdalaw.com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电 话 Tel.: +86-21-2208 1166 邮政编码:200041 传 真 Fax.: +86-21-5298 5599 24/F, HKRI Centre Two HKRI Taikoo Hui 288 Shi Men Yi Road Shanghai, PRC 200041 2025 年 9 月 2-2-1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三) 致: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 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或" ...
奥浦迈(688293)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
2025-09-24 11:3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 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五年九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按照贵所下发的《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5〕24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泰海通"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奥浦迈")的独立财务顾问,就审核问询函所 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实,现就相关问题作出书面回复如下。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 "重组报告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涵义。 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 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本问询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题的答复 | 宋体 ...
奥浦迈(688293) -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5-09-24 11:32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5 年 9 月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FANGDA PARTNERS http://www.fangdalaw.com 中国上海市石门一路 288 号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兴业太古汇香港兴业中心二座 24 楼 电 话 Tel.: +86-21-2208 1166 邮政编码:200041 传 真 Fax.: +86-21-5298 5599 24/F, HKRI Centre Two HKRI Taikoo Hui 288 Shi Men Yi Road Shanghai, PRC 200041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 律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或"奥浦迈")与 ...
奥浦迈(688293) -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2025-09-24 11:32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 核问询函回复的核查意见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九月 6-5-1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作为上海奥浦迈生 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浦迈"或"上市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 就贵所《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5】24号)(以 下简称《问询函》)有关问询事项,我们对其中提及与评估机构相关的问题进行 了逐项落实及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做出专项回复。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 "重组报告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涵义。 本问询函回复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 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本问询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题的答复 | 宋体 | ...
奥浦迈(688293)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回复之核查意见
2025-09-24 11:32
| 问询函所列问题 | 黑体(加粗) | | --- | --- | | 对问题的答复 | 宋体 | | 引用重组报告书的内容 | 楷体 | | 对重组报告书的修改、补充 | 楷体(加粗) | 6-3-1 根据贵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5〕24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的要求,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申报会计师"或"会计师")作为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奥浦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申请的申报会计师,就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与落 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问询函回复中的简称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 "重组报告书")中的释义具有相同涵义,若出现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 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上海奥浦迈生物科技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