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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东生物: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4-09-30 08:20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科学管理水平,确保总经理及其他经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 人员")忠实履行职责,勤勉高效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苑东生 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经理人员即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设总经理1名,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设财务总监1名。 第四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对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二章 经理人员的任免 第六条 公司经理人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具备合理的专 业结构,并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经理人员任职应当具备以 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二)熟悉公司所涉行业的法律、法规、政策,掌握行业的基本知识、准确把握 行业发展动态; (三)具备很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组 ...
苑东生物: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9-30 08:20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是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常设机构,即信息披露 事务管理部门。 董事会应当保证本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公平 性,以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由公司董事长作为实施本制度的第 一责任人,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协调。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四)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各部门以及各 ...
苑东生物: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4-09-30 08:20
第五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行为应当遵守法律法 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监督和管理,进 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成都苑东生物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的管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并遵守《公司法》、《证券法》 ...
苑东生物: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9-30 08: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信永 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73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1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汇会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中汇会所 已连续9年为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根据财政部、国务院 ...
苑东生物: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4-09-30 08:20
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审计工作质量,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 作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以及《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其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 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的内 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 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 ...
苑东生物: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09-30 08:20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 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由股东代表出任,由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另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出任,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和更换。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 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 3 ...
苑东生物: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30 08:20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家裕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淑云等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7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媒体披露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苑东生物: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4-09-30 08:20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 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明确公司重大信息的收集和管理办法,完善信息 报告联络渠道,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 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重大信息通过董事会秘书向公 司董事会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报告义务人"主要包括: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公司派驻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 ...
苑东生物: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
2024-09-30 08:20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四川 成都 二○二四年十月 | | | | 第一章 | | 总则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 | 份 2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2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5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一节 | | 股东 6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8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2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5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8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4 | | 第一节 | | 董事 24 | | 第二节 | | 独立董事 28 | | 第三节 | | 董事会 35 | | 第四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43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45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48 | | 第一节 | | 监事 48 | | 第二节 | | ...
苑东生物: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9-30 08:20
证券代码:688513 证券简称:苑东生物 公告编号:2024-076 成都苑东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8/15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3/8/15~2025/2/14 | | 预计回购金额 | 万元~20,000 万元 10,000 | | 回购用途 |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股 3,316,769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8788%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12,369.42 万元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元/股~56.05 元/股 28.12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至 20,000 万元(含)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