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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钢气体: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2024-09-22 07:34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或者其直接持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 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 或法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对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广钢 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 人员、关联方的行为和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本规范中对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的所有规定,均同样适用于其相关人员、关联方。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 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 1 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 ...
广钢气体: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晓霞
2024-09-22 07:34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 规定;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与承诺 本人黄晓霞,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广州工业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提名为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 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 及公司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 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 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 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 企业兼职(任职)问题 ...
广钢气体: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4-09-22 07:34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经审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马晓茜先生、陈耕云女士、 黄晓霞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马晓茜先生、陈耕云女士、黄晓霞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 除的情况。马晓茜先生、陈耕云女士、黄晓霞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 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年9月13日 二、黄晓霞女士具有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 ...
广钢气体: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2024-09-22 07:3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548 证券简称:广钢气体 公告编号:2024-045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需要,于 近日搬迁至新办公地址,为更好地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便于投资者与公司 沟通交流,现将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变更事项 | | 变更前 | 变更后 | | --- | --- | --- | --- | | 办公地址 道东 | 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芳村 | 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街道芳村大 | | | 2 号岭南 | | V 谷-鹤翔小镇创 大道东 2 | 号广钢气体大厦 | | 意园 B15 | | | | | 除上述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邮箱等均保持不变,具体为: | | | | | 投资者联系电话:020-81898053 | | | | | 投资者邮箱:IR@ggas.com | | | | | 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 | | | | 特此公告。 | | | | | | ...
广钢气体: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9-22 07:34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广州广钢气体能源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 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 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1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
广钢气体: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9-22 07:34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 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 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监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散行使、 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监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监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 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监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 定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或监事的议案。 第四条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 1 章程》的规定或股东会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两名以上 董事或监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 第五条 本细则所称" ...
广钢气体: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
2024-09-22 07:34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对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及《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在公司 章程、股东会或者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忠实、勤勉、谨慎履职, 并严格履行其作出的各项承诺。 第三条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在公司的职 权谋取个人利益,不得利用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身份从 第三方获取不当利益,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 1 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委托他人经营公司同类业务。 第四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护公司资产的安 全、完整,不得挪用公司资金和侵占公司财产。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区分公务支出和个人支 出,不得利用公司为 ...
广钢气体:关于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4-09-22 07:34
证券代码:688548 证券简称:广钢气体 公告编号:2024-040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前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 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总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4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并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 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使用期限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以滚动循环 使用,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9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 ...
广钢气体: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4-09-22 07:34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司的关联交 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广州广钢气体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以 下原则: (一) 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 等价有偿"的原则,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 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的,应以成本加合 理利润的标准来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 1 (三)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 易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四)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 和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五)必要时可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发表意见 或 ...
广钢气体: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部分规章制度的公告
2024-09-22 07:34
证券代码:688548 证券简称:广钢气体 公告编号:2024-044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 修订公司部分规章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广钢气体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规章制度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 分规章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