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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恒生物(688639) - 股份回购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4 13:16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回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前述第(四)项所指情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 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股份回购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7 号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为规范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股份回购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因下列情形回购本公司股份,适用本制度: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三)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四)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公司在前两款规定情形外回购股份的,应当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 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条 公司回购股份 ...
 华恒生物(688639) - 公司章程(草案)(H股适用)
 2025-09-04 13:16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草案) (H 股适用) 二○二五年九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 第一节 股份发行 3 | | |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7 | | |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7 | | |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0 | | |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1 | | |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14 | | |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6 | | |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18 | | |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1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27 | | |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27 | | | 第二节 董事会 31 | | | 第三节 独立董事 35 | | |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8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40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42 | | |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42 | | | 第二节 内部审计 45 |  ...
 华恒生物(688639)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4 13:16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议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华恒生物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特制订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不得担 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负 有忠实义务。 第五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 ...
 华恒生物(688639)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4 13:16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规范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 金。 超募资金是指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应当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 新领域,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相关规则对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 ...
 华恒生物(68863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4 13:16
第一条 为加强对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申报、披露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禁 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 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
 华恒生物(68863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04 13:16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的规范运作,规范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确保信息披 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安徽华 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四)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和证券事务部; 1 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健全和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和及 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五)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 (六)控股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或者其他指定信息披 露人员; (七)参股公司由公司委派的股东代表或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华恒生物(688639)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04 13:16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九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6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4 | | 第六章 | 高级管理人员 | 37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 | | 第八章 | 通知和公告 | 43 | | 第九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4 | | | 第十章 | 修改章程 | 48 | | 第十一章 | 附则 | 48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规和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安徽华恒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在安徽省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
 华恒生物(688639) - 第四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陈继忠)
 2025-09-04 13:15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 规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 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 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 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 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提名人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陈继 忠为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 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 意出任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 ...
 华恒生物(688639) -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及委员的公告
 2025-09-04 13:15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8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及调整专门委员会及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9月4日,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成员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张奇峰先生因已在公司任职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要求,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 务,鉴于张奇峰先生任期届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 数的三分之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张奇峰先生将继续 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详情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公司董事会 ...
 华恒生物(688639) -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制定及废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09-04 13:15
证券代码:688639 证券简称:华恒生物 公告编号:2025-036 安徽华恒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 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 不再设置监事会,其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相应废止。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仍将严格 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勤勉尽责履行监督职能,继 续对公司经营、公司财务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 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并结合上述取消监事会事项,公司 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中,关于"股东 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整体删除原《公司章程》中"监事" 1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制定及 废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