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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城A: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3-29 12:54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的 | 上市公司核算的会计科目 | 2023年期初占用资 | 2023年度占用累 2023年度占用 计发生金额(不 资金的利息 | 2023年度偿还累 | 2023年期末占用资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关联关系 | | 金余额 | 含利息) (如有) | 计发生金额 | 金余额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其他关联方及附属企业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
华侨城A: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03-29 12:19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4-20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集团")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关 联方")等关联公司 2024 年与公司拟进行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提 供劳务、销售商品等方面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人民币 150,000 万元,上年同类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人民币 70,363 万元。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非 关联董事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 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 位关联董事张振高、刘凤喜回 避了表决。 | 关联交 | 关联 | 关联 | | 2023 | 2024 年 | 截至披 露日已 | 关联交 | | --- | --- | --- | --- | --- | --- | --- ...
华侨城A: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9 12:19
王一江 _3-12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一江、沙振权、宋丁、张钰明的任职经历 以及签署的自查文件,四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 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董事签名: 张振高 版报名 王晓雯 _飞岛色 __ 沙振权_(Dev 张钰明 _ 刘凤喜Q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一江、 沙振权、宋丁、张钰明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 宋 T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
华侨城A: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2025年度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24-03-29 12:19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 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4-22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4-2025 年度 拟对控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 2024-2025 年度拟为控参股公司合计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23.51 亿元的借款担保。需担保的借款包含在公司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的综合融资授信额度内。其中,为资产负债率没有超 过 70%的控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196.37 亿元;为资产负 债率超过 70%的控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227.14 亿元。 在不超过上述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 经营情况对控参股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上述调剂发生 时,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 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达到降本增效、提升经营效率的目 的,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之外,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
华侨城A: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9 12:1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华侨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 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最早可追溯到 1987 年成立的中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2 年转制 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 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具有A股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 以及 H 股审计资格,同时拥有工程造价甲级资质、税务师事务所 AAAAA 资质等执业资格,是第一批取得证监会专项复核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业务范围涉及审计、管理咨询、会计税务服务 和工程造价等多个领域。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 伙 ...
华侨城A:第八届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2024-03-29 12:19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对公司 2023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 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 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 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 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监事: 陈跃华 李 峥 彭 华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第 1 页 共 1 页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
华侨城A: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9 12:19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 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 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 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 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 1 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 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 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 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 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 ...
华侨城A: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3-29 12:19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 A 公告编号:2024-25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5(星期五)以书面、电子 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16:30 在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大厦 5317 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2 名,监事长陈跃华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 议,授权委托监事李峥代为主持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李峥 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关山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 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 ...
华侨城A: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沙振权)
2024-03-29 12:19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报告 (独立董事:沙振权) 2023 年,作为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我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始终秉承勤勉尽 责、独立公正、审慎客观的基本原则,深入了解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保持与管理层的有效沟通、积极发表专业意见建议、持续推动公司保 持战略定力、坚守主责主业,坚持底线思维,确保运营安全。现将报 告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本人基本情况 沙振权,男,1959 年出生,博士。1982 年取得华东师范大学数 学理学士学位,1991 年取得华南理工大学管理学工程硕士学位,并 于 2001 年取得香港城市大学哲学博士学位,2003 年 4 月起任华南理 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曾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 委员会委员,并自 2019 年 3 月起受聘为广东省政府参事。2014 年 12 月起担任粤丰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381.HK),2018 年 9 月起 担任中国秦发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0866.HK)。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 ...
华侨城A: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9 12:19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华侨城股份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XYZH/2024SZAA8B0243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 了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城股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 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 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华侨城股份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