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HBYH(000422)
icon
Search documents
湖北宜化: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2024-12-11 11:34
1、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 的说明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支付现 金的方式,受让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宜昌新发产业投资 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公司现就本次交易 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说明如下: (3)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 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报送。 (4)公司针对本次交易制作了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载本次 交易的具体环节和进展情况,包括方案的商讨和决策内容、工作内容 沟通等事项的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 行了登记备案。 (5)公司严格控制参与本次交易的人员范围,并提醒和督促内 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并将在董事会正式披露本次交 易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 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综上,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制 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 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 ...
湖北宜化: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1 11:34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4-119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 结合的形式发出。 2. 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3. 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位,实际出席监事 3 位。 4.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李刚先生。董事会秘 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议案》。 湖北宜化拟以现金方式购买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或"交易对方")拥有的宜昌新发产业投资 ...
湖北宜化: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4-12-11 11:3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湖北宜化") 拟支付现金购买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 持有的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标的资 产"或"宜昌新发投")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 办法》")的相关规定并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 《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及不适用第四 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说明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 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 4. 不存在违反有关反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关于经营者集中申 报的指导意见》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 以不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一) 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 ...
湖北宜化: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2024-12-11 11:34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首次披露前公司股票价格波 动情况的说明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 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 司就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股票价格波动是否存在异常波动进行了自 查,自查意见如下: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 交易的提示性公告》,2024 年 8 月 30 日为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第 1 个交易日,2024 年 8 月 2 日为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第 21 个交易日, 该区间段内公司股票、深证综指(399106.SZ)、WIND 化工指数 (882101.W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 | 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第 21 本次交易信息公布前第 | | | | 1 个 | 累计涨 | | --- | --- | --- | --- | --- | --- | --- | | 股价/指数 | 个交易日(2024 年 8 | 月 2 | 交易日(2024 | 年 8 | 月 30 ...
湖北宜化: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12-11 11:3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的核查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支付现 金购买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持有的宜昌新发产 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本独立财务顾问") 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是否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股权转让,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 次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 构成重组上市。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 (以下无正文) 华泰联合议 财务顾问主办人: 怀佳玮 गरे 力:K 司 元 1 2519 2 于兆祥 陈 诚 ...
湖北宜化: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摘要
2024-12-11 11:34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摘要 | 标的公司 | 交易对方 | | --- | --- | | 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2024 年 12 月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对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相 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中本人或本公司 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如本人或本公司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的,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 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或本公 司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或本公司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 定申请, ...
湖北宜化: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核查意见
2024-12-11 11:3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 的 核查意见 声明和承诺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本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宜化"、"上市公司"或"公 司")委托,担任湖北宜化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受让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持有的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 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系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 等相关规定及要求,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 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尽职调查和对上市公司相关申报和披露文件审慎核查后出 具,以供有关各方参考。 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此提出的意见是在假设本次交易的各方当 事人均按相关协议、承诺的条款全面履行其所有义务并承担其全部责任的基础上 提出的,本独立财务顾问现就相关事项声明和承诺如下: 1 ...
湖北宜化: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2024-12-11 11:34
3.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公司在人员、 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 第(三)项的规定。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 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 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持有的宜昌新发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新发投"或"标的公司"或"标的资 产")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 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进行了审 慎的自查论证,具体说明如下: 1.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宜昌新发投 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 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宜昌新发投 除持有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39.403%股 权外不从事具体业务,新疆宜化生产经营已取得必要的经营资质,具 体参见《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 ...
湖北宜化: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2024-12-11 11:3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 出具的承诺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支付现 金购买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 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 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 出具的承诺》之签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U-27 怀伟 2478 -兆祥 训 姚扬山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己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 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 性差异; 2、本独立财务顾问己对上市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文件进行充分核 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委托本独立财务顾问出具 ...
湖北宜化: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2024-12-11 11:34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 意见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宜化"、"公司"或"上市公 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持有的宜昌新发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 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 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 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 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 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单位:万元 | 序 号 | 类型 | 标的资产 | 金额 | 审议程序 | 相关时点 | | --- | --- | --- | --- | --- | --- | | 4 | 出售 | 公司位于宜昌市猇亭化 工园区的合成氨装置部 |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 | 2024 年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