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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锡(000426)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目 录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第五章 董事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英文全称:INNER MONGOLIA XINGYE SILVER&TIN MINING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赤峰市新城区玉龙大街路北、天义 ...
兴业银锡(000426)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 合法权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内部董事及 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 作用,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颁 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六)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
兴业银锡(000426) - 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 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以及研究公司法人治 理、母子公司管理等事项。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与治理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与治理委员会设主席一名, 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 工作。主席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与治理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 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 ...
兴业银锡(00042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进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 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三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确定 薪酬的管理机构。薪资计算及发放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负责实施。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参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执行。 (二)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管理,依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员工绩效 考核管理制度》执行。 (三) 公司高管人员兼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以其实际从事的主要工作岗位确 定薪酬。 第七条 薪资的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固定工资部分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年 度考核后发放。 第八条 公司董事人员的薪酬标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预案,经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报股东会审 ...
兴业银锡(00042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股东会议事规则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和《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特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 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 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 一十三条规定的 ...
兴业银锡(000426) - 董事会环境、社会与管治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董事会环境、社会与管治委员会工作细则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环境、社会与管治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公司 持续、规范、健康的发展,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展并落实公司环境、社 会及管治工作,特设立董事会环境、社会与管治委员会(以下简称"ESG 委员 会")为负责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五条 ESG 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六条 ESG 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 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干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七条 ESG 委员会应由不少于(包含)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 独立董事。 第八条 ESG 委员会设主席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席在委员内选举 产生。 第九条 ESG 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和主持 ESG 委员会会议,当主席不能或无 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委员代行其职责;主席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 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报告,由公司 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主席 ...
兴业银锡(000426) -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 重大投资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 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融资方案、重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第四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 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席一名,主席在委员内选举,报请董事会批准任 职,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 ...
兴业银锡(00042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董事会议事规则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 事会的工作效率、工作质量、规范运作及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7 名,独立董事 4 名, 公司设董事长 1 人、副董事长 1 人。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 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 ...
兴业银锡(000426) - 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11:35
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核、专业审核,确保董事会 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深入了解和有效控制、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行使 《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 查以及公司重大法律事务的审查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与法律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二名,委员中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 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与法律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席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与法律委员会的主 ...
兴业银锡(000426) -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025-08-25 11:32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0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06 月 30 日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 | --- | | 流动资产: | | | | 货币资金 | 494,204,018.35 | 1,138,780,376.95 | | 结算备付金 | | | | 拆出资金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账款 | 4,377,482.03 | 4,456,440.71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预付款项 | 11,738,971.37 | 5,247,587.23 | | 应收保费 |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 其他应收款 | 49,495,111.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