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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3-29 10:17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证监会、财政部联合 下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一般规定》等有关规定(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长虹 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长虹美 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方案》,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 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 ...
长虹美菱:关于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2024-03-29 10:17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4-017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分别于2023 年12月4日、12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 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 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含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 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投资产品期 限在一年之内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授权期 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024年3月28日,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长 虹")以自有闲置资金3,000万元购买交通银行 ...
长虹美菱: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2024-03-29 10:17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证监会、财政部联合 下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一般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通过认真审 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并与公司管理层和 有关管理部门交流,查阅公司的管理制度,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安徽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 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 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有效 防范和降低经营过程中的风险。公司如实编制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没 有虚假的信息、误导性陈述或隐瞒重要事实,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真实的、客观的。 二、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形成了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内 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 分有效,并 ...
长虹美菱:公司监事会关于2023年公司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4-03-29 10:17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 年公司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 规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出发,在公司 2023 年运作情况做详 细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就公司 2023 年运作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规范运作,对"三会"运作及召集召开程序、决策事项、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 监督。2023 年度,监事会通过召开 9 次会议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及相关决策程序 进行了审议,在会议中结合会议议案和自身的监督职责发表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同时通过出席董事会、列席股东大会,履行了监事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保 证了各次会议依法有序地进行。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公司召 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要 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程序合理、 ...
长虹美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29 10:17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 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信永中和")2023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现将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情况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 责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基本情况如下: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 ...
长虹美菱: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9 10:17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索引 | | 页码 | | --- | --- | --- |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1-13 |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 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长虹美菱公司董事 会的责任。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XYZH/2024CDAA7B0067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 了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 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 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 ...
长虹美菱: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牟文)
2024-03-29 10:17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牟文 本人作为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上市公 司协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认真、 勤勉、独立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我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不受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报告期 内,我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电话沟通、会晤,现场办公,听取 管理层汇报等多种方式,主动获悉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积极出席公 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客观、 公正的独立意见,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利润 分配等事项提出合理的建议,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 ...
长虹美菱: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2024-03-29 10:17
证券代码:000521、200521 证券简称:长虹美菱、虹美菱B 公告编号:2024-013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及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日常业务实际需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期间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主要包括远期外汇交 易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人民币外汇期权业务、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 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品交易等,交易余额不超过 11.99 亿美元(主要包括:美元、 澳元、欧元,其他外汇全部折算为美元)。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以 9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 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
长虹美菱: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9 10:17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三十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长虹美菱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在任独立董事洪远嘉先生、牟文女士、赵刚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洪远嘉先生、牟文女士、赵刚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
长虹美菱: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3-29 10:17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 专项说明 | 索引 | 页码 | | --- | --- | | 专项说明 |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1-7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朝 阳 门 北 大 街 8号 富 华 大 厦 A座 9层 联系电话: telephone: +86(010)6554 2288 +86(010)6554 2288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9/F, Block A, Fu Hua Mansion, No.8, Chaoyangmen Beidaj ie, Dongcheng District, Beij ing , 100027, P.R.China 传真: facsimile: +86(010)6554 7190 +86(010)6554 7190 ShineWing 关于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 明 XYZH/2024CDAA7F0011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