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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2023-09-12 11:24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勇担使命 引领未来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勇担使命引领未来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2022 关于本报告 尊敬的读者: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本着客观、规范、透明、全面的原则,系统披露了北京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在社会责任、环境保护和企业治理方面的承诺、管理、举措和成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八月 时间范围 本报告覆盖的周期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简称"报告期"),部分内容追溯以往年份。 报告范围 本报告涵盖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为了便于表述和阅读,报告中"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也以"首钢股份""公司"或"我们"表示。 首钢股份主要产品生产企业: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迁钢公司)、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京 唐公司)、北京首钢冷轧薄板有限公司(冷轧公司)、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智新电磁)。 说明:迁顺产线是指位于河北省迁安市的迁钢公司与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的冷轧公司形成的一体化生产组织 ...
首钢股份: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12 11:13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86-10) 5809-1000 传真: (86-10) 5809-1100 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法律意见书 致: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钢股份")的委托,担任首钢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深交所1号监管指南》")、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 号)、《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 发分配[2008]171号)、《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3年9月修订)》
2023-09-12 11:13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 钢股份"或"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组织体 系,促进内部审计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审计署关于内部审 计工作的规定》《北京市内部审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 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首钢股份内部审计机构和 内部审计人员独立、客观地开展审计监督活动,通过运用系统、 规范的审计方法,审查和评价企业财务收支、经营活动、风险管 理、会计核算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促进企业 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提升企业价值,防范 和控制风险,合理保证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首钢股份、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等 (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组织体系 第四条 内部审计是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监督体系的重 要组成部分,坚持首钢股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2 11:11
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首钢股份") 八届三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9 月 1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 发出。 (二)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在北京市石景山区首钢月季园二 层大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顾文贤独立董事 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叶林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刘燊独 立董事、彭锋独立董事视频参会。 (四)会议由赵民革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本次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智新电磁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首钢智新迁安电磁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新电磁",系本 公司控股子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2023-09-12 11:1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原因、数量及价 格合法、有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监事(签名): 二○二三年九月 对《关于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 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和《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认真 审阅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 (成员包括:孙毅、郭丽燕、常海宇、王兴涛、屈二龙)对公司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等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鉴于智新电磁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 工中 18 人已经参加首钢股份 2021 年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并持有 一定数量的首钢股份限制性股票,考虑到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都 属于对员工的中长期激励,拟允许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拟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管理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023-09-12 11:11
1、双方拟签署《补充协议》基于客观事实,《补充协议》 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首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发展和规范运作,有效 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认可该议案所载内容,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 审议,并依规履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 独立董事(签名): 二○二三年九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拟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管理服务协议之补充协 议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报送的拟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文件,我们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叶林、顾文贤、余兴喜、刘燊、彭锋),认 真审阅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首钢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钢 集团有限公司相关下属企业之管理服务协议之补充协议(以 下简称'《补充协议》')>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发表如 下意见。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9月修订)》
2023-09-12 11:1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 及决策程序,充分发挥董事会经营决策中心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首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补充规定,公 司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一般规定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七至十一名董事组成,董事会具体人数由股东大会在 此区间内确定。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 公司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同意在董事中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09-12 11:11
根据《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条款, 以及智新电磁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实际,考虑到员工持股 和股权激励均属中长期激励,允许智新电磁相关人员选择参 加两种激励方式其中之一,公司拟回购注销退出《激励计划》 的智新电磁部分人员所持首钢股份的限制性股票,该等事项 符合《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同意该议案所载内容。 该等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履行股东大会批准程序。 独立董事(签名): 二○二三年九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于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报送的拟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文件,我们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叶林、顾文贤、余兴喜、刘燊、彭锋),认 真审阅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人员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按照相关规定,发表如下意见。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修改章程中涉及的利润分配政策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9-12 11:11
2、该修改内容与公司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 在重大差异,充分考虑对投资者回报,有利于实现公司可持 续发展; 3、该修改事项是基于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 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情形。 独立董事(签名): 二○二三年九月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修改章程中涉及的利润分配政策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报送的拟提交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的文件,我 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叶林、顾文贤、余兴喜、刘燊、彭锋), 认真审阅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及其附件 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发表如下意见。 1、对利润分配政策事项的修改符合《公司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 求; ...
首钢股份: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章程及其附件的说明
2023-09-12 11:1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章程及其附件的说明 针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当前开展ESG(可 持续发展)报告编制工作,需调整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以及拟回 购部分人员限制性股票从而减少注册资本等事项,结合公司运营实际, 拟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及其 附件《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和 完善。主要内容如下。 一、对《章程》的修改情况 (一)根据拟对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进行调整的实际,将第一 百三十二条第十七款中"董事会战略、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修改 为"董事会战略、风险、ESG与合规管理委员会"。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建 议对第二百零九条内容进行修改。 1 二、对《章程》附件的修改情况 《北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作为《章程》的附件, 针对上述《章程》修改内容,对《北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 则》第四条相应内容修改如下。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