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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和成: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22 14:38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负责公司年度报告各项工作进程的监督,以及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 保密情况; (三)负责本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事前审阅,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初步审计的 事后沟通; (四)负责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完成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度报告的及 时披露; (五)负责对年度报告中需独立董事审核事项的意见发表; (六)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和管 理治理机制,提高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协调等职能作用、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履职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度审计、年报资料编制和披露过程中负有勤勉尽 责义务,应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确保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三条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 ...
新和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万峰
2024-04-22 14:38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万峰,作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九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本人任职 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万峰,男,1976 年生,中国国籍,拥有英国居留权,管理学博士。历任美国 甲骨文软件公司(中国)资深软件工程师、北京师范大学工商和管理学院助理教 授、University of East Anglia 副教授等职。2021 年至今任浙江大学国际联 合商学院副教授。2023 年 9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新和成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新和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 响。2023 年任职期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任职期间履职情况 2023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充分利用参 ...
新和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2 14:38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1 次。 2、出席董事会情况 | 2023 | 年任职期间内董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 | --- | --- | --- | --- | --- | --- | | | 事会会议 | 次数 | 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会议 | | | 召开次数 | | | | | | | 3 | 3 | 0 | 0 | 否 | 本人黄灿,作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 事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 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黄灿,男,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现任浙 江大学教授,2017 年 7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上峰水泥 (000672)、杭氧集团(002430)独立董事。 2023 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不在新和成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
新和成: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2 14:38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2023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34,059.96 万元,2023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 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757.64 万元,2023 年度收到银行理财及结构性 存款收益 1,347.84 万元,购买理财及结构性存款净收回 57,500.00 万元。 关于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和成"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规定,对新和成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核 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 9 名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
新和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剑敏
2024-04-22 14:38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朱剑敏,作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 的情况进行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朱剑敏,女,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师。现任每日 互动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7 年 7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本公司独 立董事。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1 次。 2、出席董事会情况 | 2023 | 年任职期间内董 | 亲自出席 | 委托出席 |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 | --- | --- | --- | --- | --- | --- | | | 事会会议 | 次数 | 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会议 | | | 召开次数 | | | | | | | 3 | 3 | 0 | 0 | 否 | 本人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职责,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必要时与公 司管理层进行预沟通,均亲自出席公 ...
新和成: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季建阳
2024-04-22 14:38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季建阳,作为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相关规定,现向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 说明,请予审查。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季建阳,男,1979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历 任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0 年 9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至今任北京观韬中茂(杭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浙江大学法学院实务导 师,金固股份(002488)、丰立智能(301368)独立董事。 本人不在新和成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 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新和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 响。报告期内,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 形式,深入了 ...
新和成: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2 14:38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和成")董事会近日收 到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黄灿、金赞芳、朱剑敏、季建阳,第九届独立董事季建阳、 沈玉平、万峰、王洋提交的《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 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黄灿、金赞芳、朱剑敏、季建阳,第九届独立董 事季建阳、沈玉平、万峰、王洋的任职情况及其签署的自查报告,上述独立董事 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内不在新和成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新和成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内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 ...
新和成: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4-22 14:38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24-012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 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2023 年度公司出口业务约占总营业收入 51.58%,主要采用美元、欧元、日 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 一定影响,公司以汇率风险中性为原则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控制汇率 波动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12个月。 4、交易对手或平台:银行。 5、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不会 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三、可行性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 ...
新和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04月)
2024-04-22 14:38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 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 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报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四条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 行审核职责。 ...
新和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04月)
2024-04-22 14:3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运作,完善法 人治理结构,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及《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董事会享有以下职权,并享有股东大会另行赋予的职权: (一)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 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或者, 决定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权由董事会决议的回购股票事项; (八)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第二条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常设业务决策机构,行使公司 章程及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