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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新药业: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3-29 10:0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3月28日,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事项属于董事会 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细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0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 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一、 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的进出口业务主要为外币结算,为有效规避和防范 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 ...
京新药业: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张大亮)
2024-03-29 10:0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作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 公司2023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 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 勉履行职责,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2023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 计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3年 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2、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3、无缺席董事会的 ...
京新药业: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29 10:0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大亮、雷英、徐攀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 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大亮、雷英、徐攀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 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 ...
京新药业: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
2024-03-29 10:0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药业"或"公司")以"精心 守护健康"为使命,以"务实、创新、包容、共赢"为核心价值观,坚定"做强 药品主业,发展医疗器械"的经营方针,致力于成为中国精神神经、心脑血管领 域的领先者,在追求经济效益、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注重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 和社会价值的实现,诚信对待和保护其他利益相关者,为社会奉献有责任药企的 一片赤诚,促进公司与社会、自然的和谐发展。 希望通过本报告能起到与社会各界的沟通桥梁作用,加强各利益相关方对公 司的认识,同时虚心接受社会监督,促使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一章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 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采取积极的利润分配办法。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获 1 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5月24日派发了现 金红利2.58亿元(含税),自公司上市以来,已累计派发现金红利15.67亿元。 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制定完备 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体系,依法合 ...
京新药业: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攀)
2024-03-29 10:0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作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 公司2023年的相关会议,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 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 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 勉履行职责,未发生缺席应出席会议的情形。2023年度,在本人任期内公司共 计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3年 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1、2023年,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姓名 | 应参加董事 | ...
京新药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3-29 10:03
(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 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
京新药业: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9 10:0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新药业") 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 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京新药业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二三年度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3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录 | 页次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1-5 | | 二、 | 财务报表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4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5-6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7-8 | |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9-12 | ...
京新药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9 10:0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的法规要求,勤勉、诚实地履行 自已职能,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监 事会对公司长远发展计划、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现将 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25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 室召开,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在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召开,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共4个 议案。 4、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6日以电话及传真方式召 开,会议审核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决议无否决事项发 ...
京新药业: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3-29 10:0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477号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京新药业")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京新药业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 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
京新药业: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3-29 10:03
2、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 定,公司将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其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22 日 14:00 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