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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阳股份(00224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3:47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 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及《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委 员中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 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 ...
九阳股份(002242)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3:47
为了规范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行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 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工作 职责,并获取相应的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指定联络人。公司 设置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证券部为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职业道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 格证书或者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 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最近36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三)最近36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 ...
九阳股份(002242) - 对外担保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3:47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管理,规范 公司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 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 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及质押。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第二章 对外担保应当遵守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实行多层审核制度,所涉及的公司相关部门包括: 财务负责人及其下属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初审及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受理及 初审被担保人提交的担保申请以及对外担保的日常管 ...
九阳股份(002242)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3:47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 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及《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细 则。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负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委员 2 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 ...
九阳股份(00224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3:47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九阳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依法履行董事义务,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充分了解 公司经营运作情况和董事会议题内容,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护。 独立董事应当按年度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公司股东间或者董事间发生冲突、对公司经营管理造成重大影响的,独立董 事应当主动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 ...
九阳股份(00224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3:47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全体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或应当具备独立董事 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定的独立性或者其他任职条件,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 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委员职务,辞职报告中应当就 辞职原因以及需要由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战略委员会委员 在失去资格或获准辞职后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补 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委员担任董事的任期结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第一条 为 ...
九阳股份(00224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9 13:47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 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董事会秘书负责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1/3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或应当具备独立董事 身份的委员不再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规定的独立性或者其他任职条件,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提名委员会委员 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去委员职务,辞职报告中应 当就辞职原因以及需要由公司董事会予以关注的事项进行必要说明。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 ...
九阳股份(00224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3:47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 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 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 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诺。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 ...
九阳股份(002242)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3:47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1 为了建立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九阳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以及《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有法定义务。 1.3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金占 用。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等 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垫付工资与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 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资金、代偿债 务及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 方使用资金等。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 ...
九阳股份(00224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9 13:47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 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 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以及《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 辞任、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 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 担任召集人的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 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