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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瑞股份(002353)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3 12:31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持续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确保董事会 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烟台杰瑞石油服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 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或者以上且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会成 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 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由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是审计委员会的办事 机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委员会的 ...
杰瑞股份(00235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2:31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管理工作,防范对外投资、并购 风险,保证资产的有效监管、安全运营和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遵循发展战略,延伸产业链条、扩 展业务规模而进行的对外合资合作、收购兼并等股权投资活动。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投资、债权投资、证券基金期货理财等投 资活动的管理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章 对外投资原则和方式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原则: (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适应性原则: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遵循公司发展战略,规模适度, 量力而行,要与公司产业发展规划相结合,最大限度地调动现有资源; (三)组合投资优化原则:以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 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 ...
杰瑞股份(00235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2:31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重大信息迅速、顺畅地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内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 本公司或本公司的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 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公司应披露 的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并依法在指定媒体上披露;公司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 露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办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的报送和披露手续。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以下简称"报告义务人") 包括: (一)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 ...
杰瑞股份(00235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3 12:31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工作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烟台杰瑞石油 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烟台杰瑞石油服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制定。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董 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公司章程,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 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 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有关公司的传闻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等有关主体及 时回复深圳证券交 ...
杰瑞股份(002353)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2:31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 理。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 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 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短线交易等禁止 ...
杰瑞股份(002353)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13 12:3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的选 择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最多不超过全体董事半数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应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会成员联合提名,并 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席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 ...
杰瑞股份(002353) -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2:31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公司年报审计工 作的时间安排。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年报审计 报告,以书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 "年审会计师")进场前,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包括外部审计机构和相关审 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 的测试和评价方法、上市公司的业绩预告及其更正情况(如涉及)、本年度审计 重点等。 第七条 年审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在 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八条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应对审计后的财务会 计报告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还应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 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 ...
杰瑞股份(002353) -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2:31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 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事宜。 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 部门。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 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拟披露信息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 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公司重要经营、管理、决策、 协议、财务数据 ...
杰瑞股份(002353) -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13 12:31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愿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自愿性信息披露应 当遵守公平原则,保持信息披露的持续性和一致性,不得进行选择性披露。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利用自愿披露的信息不当影响公司证券及其 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不得利用自愿性信息披露从事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信 息披露义务人,是指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 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 露义务的主体。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 ...
杰瑞股份(002353)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13 12:31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 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 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 必究;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 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1、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 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违反《上市公司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