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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angdong Hongda (002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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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大: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说明
2024-12-12 12:29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支付现 金购买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新疆雪峰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1%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涉及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本次交 易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广东省环保集团有 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 成重组上市。 特此说明。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说明 2024年12月11日 1 ...
广东宏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2024-12-12 12: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 十四条规定的核查意见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 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21%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信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及不适用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规定,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 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主要业务板块为民爆业务和能化业务,涵盖民爆器材的 生产及销售、危险品运输、爆破及土方工程服务、化工产品生产、LNG生产等。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 ...
广东宏大: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情况说明
2024-12-12 12:29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 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情 况说明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支付现 金购买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新疆雪峰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科技")21%股份(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根据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作出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 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 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拟购买的资产为雪峰科技 21%股份,不涉及立项、 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 已经履行和尚需履行的决策及审批程序已在《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中详细披露,并对可能无法 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 条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1 日 2 ...
广东宏大: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2024-12-12 12:29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 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 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中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 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支 付现金购买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新疆雪峰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 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 22 号)的规定,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 况如下: 1、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估值机构; 2、聘请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权益变动的财务顾问; 3、聘请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4、聘请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 的审计机构、备考审阅机构。 1 三方机构或个人的 ...
广东宏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2024-12-12 12: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核查意见 熊文祥 刘昕界 廖俊民 叶裕加 张伟鹏 宿清瑞 谢卓然 范随译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宏大")拟支 付现金购买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峰科技")21%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或"中信证券")受广东 宏大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经核查,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认为,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 不涉及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本次交易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变, 仍为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 成重组上市。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情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
广东宏大: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核查意见
2024-12-12 12:29
一、本次重组涉及的行业或企业是否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确定的"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农 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 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电力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环保、新 能源、生物产业;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的其他亟需加快整合、转型升级的产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核查意见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支付现金购买 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21%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 独立财务顾问")受上市公司委托,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国证 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规定及要求,本独立财 务顾问审阅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 报告书(草案)》及各方提供的资料,对相关事项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 ...
广东宏大: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2024-12-12 12:29
1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 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以支 付现金的方式向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所持有 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25,055,465 股股份,占雪峰 科技现有股份总数的 21.0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 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 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的说明 2、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 1、公司在筹划本次交易事项过程中,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 措施,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严格控制 参与本次交易人 ...
广东宏大: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4-12-02 09:25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86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 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1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 民币 25.80 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 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回购报告书》(公告 编号:2024-018)。 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及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公 司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2 ...
广东宏大: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2024-11-27 09:32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4-085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除本次重组预案披露的风险因素外, 公司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 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工作正在进行中,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购买其所持有的新疆雪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 峰科技")225,055,465 股股份,占雪峰科技现有股份总数的 21.00%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雪峰科技将成为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预计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特别提示: 1、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3 日披露的《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 案 ...
广东宏大: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4-11-08 10:29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21 号 粤海金融中心 28 层 邮编:510627 电话:(86-20)2805-9088 传真:(86-20)2805-9099 junhegz@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致: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经办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在广州市天河区兴民路 222 号 C3 天盈广场东塔 56 层会议室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为本法律意见之目 的,"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现行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 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