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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都股份(002923)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15 09:3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独立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对任何与其辞职有关或者其认 为有必要引起上市公司股东和债权人注意的情况进行说明。公司应当对独立董事辞 职的原因及关注事项予以披露。 如因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的比例不符 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拟辞职 的独立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责至新任独立董事产生之日。公司应当自独立董事提出 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第四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自动离职。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 法律法规及《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 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 ...
润都股份(0029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09:31
| 第一章 | 总 则 | | 2 | | --- | --- | --- | --- | | 第二章 | | 持有及申报要求 | 2 | | 第三章 | | 股份锁定的规定 | 3 | | 第四章 | | 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一般原则和规定 | 4 | | 第五章 | 信息披露 | | 7 | | 第六章 | 处 罚 | | 8 | | 第七章 | 附 则 | | 8 |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及《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
润都股份(002923) - 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09:31
| | |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加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规范子公司行为,保证子公司规范运作和依法经营,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润都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公司依据对子公司资产控制和规范运作要求,行使对子公司的重大事 项管理,并负有对子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子公司是指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提高公司竞争力需要 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子公司设立形式包括: (一)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100%的全资子公司; (二)公司与其他公司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股份,或者能够决定其董事 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或者能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实际控制的子公司。 以下所称的 ...
润都股份(00292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09:31
| 第一章 | 总 则 | | 2 | | --- | --- | --- | --- | | 第二章 | 重大信息事项 | | 2 | | 第三章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管理 | 8 | | | 第四章 | 附 则 | | 11 |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 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统一办 理公司应公开披露的所有信息的报送和披露手续。 第三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等信息,包括但不限 ...
润都股份(002923) - 市值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15 09:3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市值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 工作,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 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市值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应当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自 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二)系统性原则:公司应当按照系统思维、整体推进的原则,协同公司 各业务体系以系统化的方式持续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三)科学性原则:公司应当依据市值管理的客观规律,科学研判影响公 司投资价值的关键性因素,以提升公司质 ...
润都股份(00292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09:3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简称《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 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 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 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 | | 第二章 |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基本原则 | 2 | | 第三章 | 投资者关系工作的内容和方式 | 3 | | 第四章 | 特 ...
润都股份(00292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09:3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以下简 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5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 不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 行。如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六条 公司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 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 ...
润都股份(00292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09:31
| 第一章 | 总 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公司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3 | | | 第三章 | 信息披露的内容及披露标准 | 6 | | 第一节 |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与上市公告书 6 | | | 第二节 | 定期报告 | 7 | | 第三节 | 临时报告 | 10 | | 第四章 | 未公开信息传递、审核与披露流程 13 | | | 第五章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职责 | 15 | | 第一节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职责 15 | | | 第二节 | 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 16 | | 第三节 |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职责 | 19 | | 第六章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和资料的档案管理 20 | | | 第七章 | 信息保密 | 21 | | 第八章 |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与监督机制 23 | | | 第九章 | 与投资者、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信息沟通与制度 24 | | | 第十章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与报告制度 | 25 | | 第一节 | 各部门和下属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与 ...
润都股份(002923)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09:31
| 第二章 |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 3 | | --- | --- | --- | | 第三章 | 内审审计的职责与工作权限 3 | | | 第四章 | 附 则 | 9 |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工作,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为公司管理层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和依据,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设立的内部审计机构,依据国 家法律、行政法规、财务会计制度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对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 评价活动。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为实现下 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 ...
润都股份(00292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5 09:3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新聘、续聘、改聘,下同)对公司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 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珠海 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 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视重要性程度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经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提交董事会 审议前,应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良 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