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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天新材(300041)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03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董事会审议委员会的职责,规范工作程序,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 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 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三名,且委员应当为不在 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 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 ...
回天新材(300041) - 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03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 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快报、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公司向外部 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公司向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 重大事项等信息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 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 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 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六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七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向特定外部单位报送年报、定期财务报表等相关信息时, 提供时间不得早于公司业绩快报的披露时间,向外部单位提供的信息不得多于业绩快报的内 容。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 ...
回天新材(30004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03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 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回天新材"或"公司")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 关规定,严格遵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注册会 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 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 ...
回天新材(300041)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0-27 11:03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 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北回天新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 项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 ...
回天新材(300041)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03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委托理财业务的管 理,提高资金运营效率,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维护股东和公司的 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委托理财"是指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 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 上,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 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公司以闲 置募集资金、超募资金(如有)进行现金管理的,适用《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进 ...
回天新材(30004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03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 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至少三名。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 在委员内推荐,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 ...
回天新材(300041) - ESG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03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社会责任管 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积极履行 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职责,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的环境 (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 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动影响的组织 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 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
回天新材(300041)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0-27 11:03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 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增强财务信息可靠性,维护公司资产安全,防范和化解 各类风险,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得到遵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 定本制度。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为实 现内部控制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促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三)保障公司资产安全,提升管理水平,增进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确保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实施和完善,并定期对内部控制执 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效果评估。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对发现的重大内部控 ...
回天新材(300041)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03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保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关联交易行为不 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 劳务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方如享有股东会表决权,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回避表决; (四)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若 无法回避,可参与表决,但必须单独出具声明; (五)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 ...
回天新材(300041)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27 11:0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完善公司治理, 广泛吸纳人才,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湖北回天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常设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选择适合公司发展需要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指由董事会聘 任或解聘的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北回天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至少占 3 人。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委任。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在任期内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即 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董事会换届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