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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升科技(30007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0:1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强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规 范治理意识和诚信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当升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目的是使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认真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基础上,强化自律意 识,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的实务操作,上市公司再融资和并购重组政策,上市公司业务创新的 实施规则与操作要点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其他内容。培训要求为提 高执业水准,强化勤勉尽责、规范运作的意识。 第三章 培训形式 第七条 公 ...
当升科技(30007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0:1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投资行为,建立系统完善的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 透明,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 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北京当升材料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及子公司在境内外实施 的对外投资活动,主要包括: (一)固定资产新建、扩建、改建、迁建,以及技改等与生产经 营相关的固定资产投资; (二)与产业布局相关的股权投资,包括设立公司、收购兼并、 合资合作、增资扩股、参股投资、设立非实体特殊目的公司(SPV) 等投资行为; (三)股票、债券、基金等财务投资; | |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 ...
当升科技(30007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0:1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 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称《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当升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 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
当升科技(300073) -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2025年12月)
2025-12-30 10:1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二章 任期管理 第三条 董事会负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与解聘,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一般为三年,与每届董事会任期起止时间保持一致, 每届任期期间,有新聘任人员按聘任之日起到该届任期届满为止。 第四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聘任关系自然解除,公司 董事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考核结果,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 决定是否续聘。决定续聘的,重新履行聘任程序并签订《聘任协议书》, 未能续聘的,自然解聘。 1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第五条 公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工作分工,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 个人《岗位说明书》,明确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明 确权责界限。任职期内如分工调整,应重新制定《岗位说明书》并报 批后实施。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关于建立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激发企业活力的决策部署,进一步 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激发企业活力,提高 企业 ...
当升科技(300073) - 董事会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30 10:1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 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治理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 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当升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 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ESG 战略、 科技创新工作和议题管理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至少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 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 ...
当升科技(30007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0:1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 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或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或事项,按照本制度规 定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向公司董事长和董事 会秘书进行报告。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公司各部门、各分子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委派或推荐的在下属公司中担任董事或其他负责人 的人员; (四)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
当升科技(300073)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2025-12-30 10:1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总经理工作细则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 第一条 为有效开展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公司高质 量发展,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 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 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七条 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必须专职,不得在公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免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协助总 经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 理、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 ...
当升科技(30007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0:1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及股东合法权益,加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以及《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辞任、任 期届满、解任以及其他导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离职等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生效条件 第三条 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辞任。董事辞任应当向董事会 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董事会将在 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如因董事的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 ...
当升科技(300073) - 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0:1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 | |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衍生品交易业务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 理,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机制,确保 公司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 实质为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 基础资产既可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 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 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杆交易,也可 ...
当升科技(30007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2025-12-30 10:12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 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 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 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