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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普生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08:37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工 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职责是:(1)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2)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应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独立 ...
瑞普生物: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08:37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5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该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修改公司治理制度,修订制度包括:《独立董事制 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 ...
瑞普生物: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12 08:35
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6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 行修改,具体如下: | 序号 | 原《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 | --- | --- | --- | | |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下列关联交易行 | | | |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 …… |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发生下列关联交易行 | | | | 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瑞普生物: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08:35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若发现审议 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情 ...
瑞普生物: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12-06 09:08
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4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为准。本 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 ...
瑞普生物: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2023-11-03 08:1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保荐人")作为天津 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生物"、"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任一时点用于该项委托理财的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方式 以委托理财方式(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等专业理财机构)参与优质公 司新股配售或者申购、公募货币基金等投资,投资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投资。 (四)投资额度期限 投资额度自董事长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资金均为 ...
瑞普生物:独立董事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03 08:12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才学鹏、郭春林、周睿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三日 1 我们作为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议,现就相关事项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经审核,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现金需要的前提下,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董事会制订 了切实有效的《风险投资管理制度》《委托理财管理制度》严格防范投资风险。 该事项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内控程序健全,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独立董事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的 独立意见 ...
瑞普生物: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3-11-03 08:11
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3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品种:以委托理财方式(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等专业理财机 构)参与优质公司新股配售或者申购、公募货币基金等投资。 2、投资额度:任一时点用于该项委托理财的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在 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 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丰富投资产品种类和渠道,天津瑞普生物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拟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上述额度自2023年11月3日董事长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
瑞普生物: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3-11-02 08:16
截至 2023 年 10 月 31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本公司股份 2,350,308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5041%,成交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 16.13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 17.55 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40,212,848.53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 交易价格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2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
瑞普生物: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3-10-27 11:29
一、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实施了首次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 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798,5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1713%,成交的最 低价格为人民币 16.13 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 17.00 元/股,支付的总金 额为人民币 13,337,842.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证券代码:300119 证券简称:瑞普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1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无限售条件的 A 股流通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 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