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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4 16:47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市 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的法律、 法规并参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 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
ST长方: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4 16:47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置战略决策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 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三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等 事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担任,任期与董事会任期 一致,均为三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任职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 事会根据本细则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七条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 ...
ST长方: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4 16:35
Group 1 - The company held its ninth meeting of the supervisory board, which was conducted both in-person and via communication methods, with all three supervisors present [1][2] - The meeting approved a proposal to amend the company'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its attachments, reflecting the need for reform in the supervisory board structure [1] - The proposed reforms include transferring the supervisory board's powers to the audit committee and abolishing related rules, along with revising the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the rules for shareholder and board meetings [1]
ST长方: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4 16:35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5-057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方集团")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决定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8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8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投 票 的 具 体 时 间 为 2025 年 8 月 20 日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 ...
ST长方: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5年8月)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4 16:35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股份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三章 信息申报与披露 第一条为加强对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做好相应的信息披露,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 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 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三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 ...
ST长方: 关于调整内部组织机构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4 16:35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5-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内部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本次内部组织机构调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调整后的公司内 部组织机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内部组织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
ST长方: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4 16:35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5-055 上述人员若当选,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 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辞任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姜泽宇先生、刘 志刚先生、江玮先生已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为保证公司董事会 的规范运行,公司 2025 年 8 月 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经符合条件的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 董事会审议通过 ...
ST长方: 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公司部分资产的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4 16:35
Transaction Overview - Shenzhen Changfang Group Co., Ltd. plans to publicly transfer part of its assets, specifically the Pingshan Changfang Industrial Park and Changfang Group Building, to enhance asset liquidity and profitability [1] - The assets will be listed with a starting price of 37.431 million yuan, with a potential second listing price of no less than 31.068 million yuan if the first attempt fails [1][2] Asset Details - The Pingshan Changfang Industrial Park must be acquired by a Shenzhen-registered enterprise with a minimum registered capital of 60 million yuan and at least three years of experience in semiconductor optoelectronic device manufacturing [2][3] - The Changfang Group Building has a recoverable amount of no less than 7.52152 million yuan as per the asset evaluation report [3][4] Impact on the Company - The transfer of these assets, currently either leased or idle, is expected to improve asset operation efficiency and enhance the company's profitability without affecting normal operations [4] - Proceeds from the asset sale will be used to repay bank loans or borrowings and to supplement operational funds [4]
ST长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4 16:35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章 离职后的责任及义务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五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治理稳定性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任 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辞任,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辞任应当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 效,公司将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 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但存在相关法 规另 ...
ST长方: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Zheng Quan Zhi Xing· 2025-08-04 16:35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5-051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第十二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 4 人,实到 4 人(以通讯表决 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3 人),独立董事曾文德先生、李军先生及王亮先生以电话方式参 加会议并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涛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 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 及其附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进行监事会改革,由审计委员会承接《公 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对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