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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长方: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2024-11-27 11:04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4-101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王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亮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的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亮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王亮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王亮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 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王亮先生,1967 年出生,中国国籍, ...
*ST长方:关于长方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1-27 11:04
证券简称:*ST 长方 证券代码:300301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 一、释义 | 2 | | --- | --- | | 二、声明 | 3 | | 三、基本假设 | 4 | |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5 | | |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14 | |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21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释义 | 长方集团、本公司、 | 指 |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公司、上市公司 | | | |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 指 |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 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指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长 | | | | 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 | | | | 独立财务 ...
*ST长方: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11-27 11:04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4-098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 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该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能 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撤销情况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 见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 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9.4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对公司2022年 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9条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因 ...
*ST长方:关于长方集团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11-27 11:04
关于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北京市百瑞(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百瑞(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百瑞SZ励字(2024)第1号 致: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百瑞(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百瑞")接受深圳市长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方集团"或"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本次实行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计划""本激 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百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就公司实行《 ...
*ST长方: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2024-11-27 11:04
| | 股权激励计划披露完整性要求 | | | --- | --- | --- | | 21 | 股权激励计划所规定事项是否完整 | 是 | | | (1)对照《管理办法》的规定,逐条说明是否存在上市公 | | | | 司不得实行股权激励以及激励对象不得参与股权激励的情 | 是 | | | 形;说明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会否导致上市公司股权分布 | | | | 不符合上市条件 | | | | (2)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是 | | | (3)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 | | | | 额的比例;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予的权益数量及占上 | | | | 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的权益 | 是 | | | 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总额的比例;所有在有效期内 | | | | 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是否超过公司 | | | | 股本总额的 20%及其计算方法的说明 | | | |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 的,应当披露其姓名、职务、各自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占 | | | | 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 ...
*ST长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11-27 11:04
证券简称:*ST长方 证券代码:300301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声明 六、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195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 划时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 干人员。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内确定,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 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七、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上市之日起至激励对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解除限售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 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 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特别提示 一 ...
*ST长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4-11-27 11:04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配情况表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 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 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2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 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激励 对象的相关信息。若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则预留权益失效; 4、激励对象因离职或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前述限制性 股票直接调减或者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或者调整至预留授予。 5、以上百分比是四舍五入之后的结果,保留小数点后 2 位。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
*ST长方: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2024-11-18 11:45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4-097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二、《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1、出借方:深圳市格锐瀚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借款方: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借款金额:7,500 万元人民币 4、借款期限:一年 5、借款年利率:6%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向关联方借款进展情况概述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以资产抵押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议 案》,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2024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 关联方王刚先生所控制的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深圳车仆实业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格 锐瀚特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锐瀚特"〕)新增借款额度 50,000 万元,借 款年利率为 6%,借款期限一年(以每笔借款金额到账之日起计算)。公司及子公司 以各自资产为上述 50,000 万元借款额度提 ...
*ST长方: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2024-11-11 10:53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4-09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获悉公司第一大股东南昌鑫旺资本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南昌鑫旺")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董事会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12 日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昌鑫旺所持有的公司59,258,158股股份已全部解除司法冻 结,上述股份不存在其他被冻结情况。 公司将持续关注南昌鑫旺所持公司股份的后续变化情况,并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 股股东或 第一大股 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司 法冻结股份 数量 (股) 占其所持股 份比例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起始日 解除日期 司法冻结 执行人 南昌鑫旺 ...
*ST长方:关于公司过去十二个月累计小额诉讼、仲裁的公告
2024-11-07 10:27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4-095 | 序 | 立案日期 | 原告 | 被告 | 诉讼请求 | 涉案金额 | 案件进展 | | --- | --- | --- | --- | --- | --- | --- | | 号 | | | | | (万元) | | | | 2023/12/14 | 深圳市觅客 科技有限公 | 长方集团康 | 1、判令三被告立即停止侵犯 原告第 ZL202020564878.9 号 | 100 | | | | | | 铭盛(深圳) | 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销毁 | | | | | | | 科技有限公 | 库存; | | | | | | | 司(以下简 | 2、判令三被告赔偿原告经济 | | 深圳市觅客科技有限公司 | | 1 | | | 称"深圳康 | 损失人民币 100 万元(包含原 | | 撤诉,已结案。 | | | | 司 | 铭盛")等 | 告调查取证、制止侵权、聘请 | | | | | | | 共计三名被 | 律师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 | | | | | | 告 | 3、判令三被告承担本案诉讼 | | | | | | | | 费用。 ...